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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论述诗歌艺术创作构思还是诗歌意境之创造。人们在论及兴时,多把兴局限于诗学范围之内。我认为,若从美学的角度讲,“兴”——这一古典美学范畴,应是审美领域中一个普适性的概念。将“兴”定位于审美心理范式之内,是关乎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及其它审美领域的一个普遍性的心理现象。从这样的角度讲,“兴”应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夫之才把“兴”推崇备至,并把“能兴者”与豪杰相提并论。也把“兴”和国家的兴裹治乱联系了起来。所以,认真地研究“兴”。发掘并赋予其新的美学内涵,有助于我们从更大的学术视角来审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