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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从1979年中国批准第一家外资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金融领域对外资开放做出了相应的承诺,以5年为过渡期,逐渐放开对银行业的限制:外资银行经营地域和经营范围均有所扩大,其中业务区域逐渐扩展到全国,业务范围逐渐扩展到对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展人民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