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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社会契约论以政治权威的起源来论证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无可避免地要将哲学的论证与历史的阐释相纠葛。在洛克建构政治社会的契约进路中,政治权力以个人主义为合法性基础,以公众福利的达成为运行宗旨。面对理性构建政治社会的历史证据不足问题,洛克部分扭转了对菲尔默父权主义批判的态度,试图在契约理论的框架内接受父权式及征服式的历史演进型国家,成为政治人类学的拓荒者。洛克通过“默示同意”为其政治人类学的两类国家建构个人主义的道德基础,然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失败的,并且自身的言说存在不相一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