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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了《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这是继今年6月28日沪、深两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后,上交所在退市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稿显示,上交所将成立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差异化涨跌幅,对于退市股票在警示板上进行为期30天的整理交易,符合条件可以重新上市,如果不符合条件将永久退市。上交所在其官方微博表示,将根据市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则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风险警示板在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完成后,计划于2013年初实施。
在此影响下,ST股大面积跌停。7月30日当天,在110只ST股中有106只以跌停价收盘。到目前为止,深交所并没有出台类似上交所的意见稿,不过在退市要求以及退市股票整理期的规定都一样,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闽灿坤B”,200512.SZ)或将成为新政策下的退市第一股。8月2日,闽灿坤B停牌,公司还有机会浴火重生吗?
中枪的闽灿坤B
在退市新规发布的一个月后,新政下的退市第一股或将诞生。令人意外的是,此次中枪的并非A股市场中业绩连年下滑的ST股,而是被众多投资者忽视的闽灿坤B,而其面临退市风险的原因是“股价跌破面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14.3.1 条第(十五)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 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本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止到7月31日,闽灿坤B已经连续17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1港元。7月31日的收盘价为0.50港元。一周跌幅为39.76%。除非获得监管部门特别豁免,闽灿坤B退市基本已成定局。
同时,闽灿坤B在退市上也做了相应的准备。公司在8月1日发布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中表示,公司将于近期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如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以及办理股份重新确认、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闽灿坤B的遭遇令不少投资者为之“喊冤”。与A股诸多ST公司相比,闽灿坤B的业绩并不算糟糕,自2009年至2011年,公司连续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275.97万元、6437.36万元和975.84万元,仅是微利。但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自2004年以来闽灿坤B一直处在微利与亏损的边缘,每股净资产仅剩0.4元,已丧失了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同时,自1993年登陆B股市场以来,总股本的不断扩大也是造成如今闽灿坤B面临退市的原因之一。据统计,自1993年起,闽灿坤B在19年内实施9次送转,总股本从上市之初的1.48亿股增加到11.1亿股。
按照交易所关于退市股票整理期的规则,闽灿坤B还有翻盘的机会吗?8月2日,闽灿坤B称,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停牌。有消息称,利用停牌契机,相关方面正寻找解决方案。
17.45倍的豪赌
根据上交所意见稿,现有的*ST、ST公司股票以及今后的退市整理公司、恢复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的股票一并纳入风险警示板。
一旦进入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其涨跌幅便有了新的且不对称的限制。
根据上交所意见稿第七条,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其涨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
而上交所的退市新规中增加了市场交易指标的限制。即在本所仅发行A股或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股票面值基本都为1元。这就意味着,按照每日涨幅为1%计算,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的收盘价低于0.8196元的时候,其就存在着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而由于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所以股票价格应维持在0.861元以上才能保证其在20个交易日内将股价拉回票面价值以上。
同时,上交所对退市整理股票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届满后的次日予以摘牌。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上交所认为退市整理期的实质是为投资者提供一段交易时间,作为最后的退出机会。
另外,根据退市新规,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相应的10项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这是否意味着,那些由于股价跌破面值的公司,在风险警示板30个交易日内如果股价能够回到票面价值以上,其仍然能够申请重新上市。在此基础上,如果某股票的票面价值为1元,能够在连续30个交易日均达到10%的涨幅,则其在退市整理期第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不低于0.057元的情况下仍有机会申请重新上市。
连续30个交易日的涨停将会为庄家带来17.45倍的利润,那么0.057元犹如火中取栗,一旦有人盘中捣乱,一个跌停板就可以让庄家功亏一篑。所以庄家保守会在测算的时候将底线提高到0.063元,防止1元以上高位砸盘跌停。
不过上交所此次发布的意见稿对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和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做了限制。民生证券分析师马科认为,“这样的规定有效地控制了对股票的操作,对中小投资者是一种保护。”
央企是否真退市
在交易所大刀阔斧推出退市新规之后,ST板块中的央企、国企是否也面临着相同的退市风险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之一。
目前,A股市场ST、*ST股票中有近半的股票属于国资背景。其中,既包括国资委、地方国资委直属的国企,也包括直属央企,甚至还有铁道部、教育部等国家机关控制的企业。
这些企业是否面临一样的退市风险,民生证券分析师马科认为,“按照退市新规所有企业面临的退市风险都是一样的,公平的。这与它是什么性质并没有关系。”另外,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些企业一旦面临退市必然会触动地方利益链,其操作可能相当棘手。”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的壳资源都是各地方政府的稀缺资源。一位券商人士曾表示,“为了避免退市,实现保壳,地方政府、上市公司母公司通常都会以现金补贴方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以央企为代表的大型集团公司可能以上市公司为运作平台,注入其他资产,使公司彻底改头换面。而一些地方政府则可能以上市公司干净的壳资源为条件,招商引资推进地方其他项目建设。”
另外,一旦大型的央企、国企进入退市程序,需要面临更为复杂的难题。以中国远洋为例(601919.SH),根据中国远洋最新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公司净亏损会较2011年同期增加50%以上。如果按照2011年上半年共计亏损27.11亿元计算,2012年上半年中国远洋亏损可能高达40亿元。由于连续两年亏损,中国远洋也将面临ST的风险。而如果中国远洋进入退市程序,如何解决数十万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势必成为摆在监管层面前的最大难题。
重新上市
十规则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5.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6.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7.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8.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
9.公司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10.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意见稿显示,上交所将成立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差异化涨跌幅,对于退市股票在警示板上进行为期30天的整理交易,符合条件可以重新上市,如果不符合条件将永久退市。上交所在其官方微博表示,将根据市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则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风险警示板在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完成后,计划于2013年初实施。
在此影响下,ST股大面积跌停。7月30日当天,在110只ST股中有106只以跌停价收盘。到目前为止,深交所并没有出台类似上交所的意见稿,不过在退市要求以及退市股票整理期的规定都一样,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闽灿坤B”,200512.SZ)或将成为新政策下的退市第一股。8月2日,闽灿坤B停牌,公司还有机会浴火重生吗?
中枪的闽灿坤B
在退市新规发布的一个月后,新政下的退市第一股或将诞生。令人意外的是,此次中枪的并非A股市场中业绩连年下滑的ST股,而是被众多投资者忽视的闽灿坤B,而其面临退市风险的原因是“股价跌破面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14.3.1 条第(十五)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 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本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止到7月31日,闽灿坤B已经连续17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1港元。7月31日的收盘价为0.50港元。一周跌幅为39.76%。除非获得监管部门特别豁免,闽灿坤B退市基本已成定局。
同时,闽灿坤B在退市上也做了相应的准备。公司在8月1日发布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中表示,公司将于近期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如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以及办理股份重新确认、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闽灿坤B的遭遇令不少投资者为之“喊冤”。与A股诸多ST公司相比,闽灿坤B的业绩并不算糟糕,自2009年至2011年,公司连续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275.97万元、6437.36万元和975.84万元,仅是微利。但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自2004年以来闽灿坤B一直处在微利与亏损的边缘,每股净资产仅剩0.4元,已丧失了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同时,自1993年登陆B股市场以来,总股本的不断扩大也是造成如今闽灿坤B面临退市的原因之一。据统计,自1993年起,闽灿坤B在19年内实施9次送转,总股本从上市之初的1.48亿股增加到11.1亿股。
按照交易所关于退市股票整理期的规则,闽灿坤B还有翻盘的机会吗?8月2日,闽灿坤B称,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停牌。有消息称,利用停牌契机,相关方面正寻找解决方案。
17.45倍的豪赌
根据上交所意见稿,现有的*ST、ST公司股票以及今后的退市整理公司、恢复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的股票一并纳入风险警示板。
一旦进入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其涨跌幅便有了新的且不对称的限制。
根据上交所意见稿第七条,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其涨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
而上交所的退市新规中增加了市场交易指标的限制。即在本所仅发行A股或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目前,中国股票市场的股票面值基本都为1元。这就意味着,按照每日涨幅为1%计算,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的收盘价低于0.8196元的时候,其就存在着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而由于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所以股票价格应维持在0.861元以上才能保证其在20个交易日内将股价拉回票面价值以上。
同时,上交所对退市整理股票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届满后的次日予以摘牌。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上交所认为退市整理期的实质是为投资者提供一段交易时间,作为最后的退出机会。
另外,根据退市新规,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相应的10项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这是否意味着,那些由于股价跌破面值的公司,在风险警示板30个交易日内如果股价能够回到票面价值以上,其仍然能够申请重新上市。在此基础上,如果某股票的票面价值为1元,能够在连续30个交易日均达到10%的涨幅,则其在退市整理期第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不低于0.057元的情况下仍有机会申请重新上市。
连续30个交易日的涨停将会为庄家带来17.45倍的利润,那么0.057元犹如火中取栗,一旦有人盘中捣乱,一个跌停板就可以让庄家功亏一篑。所以庄家保守会在测算的时候将底线提高到0.063元,防止1元以上高位砸盘跌停。
不过上交所此次发布的意见稿对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和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做了限制。民生证券分析师马科认为,“这样的规定有效地控制了对股票的操作,对中小投资者是一种保护。”
央企是否真退市
在交易所大刀阔斧推出退市新规之后,ST板块中的央企、国企是否也面临着相同的退市风险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之一。
目前,A股市场ST、*ST股票中有近半的股票属于国资背景。其中,既包括国资委、地方国资委直属的国企,也包括直属央企,甚至还有铁道部、教育部等国家机关控制的企业。
这些企业是否面临一样的退市风险,民生证券分析师马科认为,“按照退市新规所有企业面临的退市风险都是一样的,公平的。这与它是什么性质并没有关系。”另外,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些企业一旦面临退市必然会触动地方利益链,其操作可能相当棘手。”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的壳资源都是各地方政府的稀缺资源。一位券商人士曾表示,“为了避免退市,实现保壳,地方政府、上市公司母公司通常都会以现金补贴方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以央企为代表的大型集团公司可能以上市公司为运作平台,注入其他资产,使公司彻底改头换面。而一些地方政府则可能以上市公司干净的壳资源为条件,招商引资推进地方其他项目建设。”
另外,一旦大型的央企、国企进入退市程序,需要面临更为复杂的难题。以中国远洋为例(601919.SH),根据中国远洋最新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公司净亏损会较2011年同期增加50%以上。如果按照2011年上半年共计亏损27.11亿元计算,2012年上半年中国远洋亏损可能高达40亿元。由于连续两年亏损,中国远洋也将面临ST的风险。而如果中国远洋进入退市程序,如何解决数十万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势必成为摆在监管层面前的最大难题。
重新上市
十规则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5.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审计报告;
6.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7.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8.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
9.公司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10.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