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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学分配观是对当前我国分配问题的系统性认识,旨在回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什么是科学的分配以及如何实现科学分配等问题。科学分配观内含于科学发展观,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科学分配观;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F0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1-0043-02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收入分配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确立科学的分配观是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我国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的基本框架:“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六大在强调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重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并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要求。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拉开了收入差距,在最近几年内尤为突出。在这样的形势下,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应当更加关注公平问题,进而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构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前提也还是强调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直接将“促进共同富裕”写入文件,并强调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我国长期坚持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并没有变,但因目前收入差距较大,所以要更加注重解决分配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为了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要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且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一、科学分配观内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
1.从经济发展的概念来看,科学的发展包括了科学的分配。经济发展是伴随经济结构变化的经济总量扩张过程,它包括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变化。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是结构变化。科学的发展包括了科学的分配,分配结构是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增长只是表明产出的增长和生产的速度加快,而发展则不仅强调产出的增长和生产的速度,而且更注重随着产出增长和生产速度加快而出现的生产、就业、消费等结构上的变化和体系、分配上的变革。把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唯一指标,不能说明由于这些产品和劳务而获得的福利大小,不能反映收入分配的状况。我国收入分配模式和收入分配格局逐步从政府主导、平均分配演变到市场为主、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人民所不满的并不是由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所造成的合理的收入差距,相反,这类收入差距的存在恰恰表明了分配的公平。广大人民群众所不满的是由权钱交易和各类灰色收入所带来的非法收入。各种不合理不正当的收入来源,如黑色收入、隐性收入、侵蚀所有者的合法资产等等,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转型期收入分配的恶化。新旧体制之间的冲突以及“制度真空”的作用导致收入分配领域出现了紊乱和不规范,如各种寻租和腐败、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而导致少数人暴富等,影响和制约了经济发展。党和政府提出要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增长是以牺牲广大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的。我国的经济发展应该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分配对生产的反作用,将科学分配纳入到科学发展的体系中来。
2.科学分配观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核心与实质在利益层面的反映。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实质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观点。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所谓科学性,主要是指一种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理性态度。科学发展观的人文精神则主要体现在坚持把人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摆在最重要的发展目标位置上,始终坚持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都必须让人民来共同分享。科学发展观的这一人文精神在分配领域体现得最为突出。任何社会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其内在的人性依据。在发展生产力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追求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一直是社会主义的内在目标,也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做到这一点。社会主义的这一内在目标要求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相统一,既充分发展社会生产力,也要将人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改革的最高目标。这一要求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实践中,直接体现为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环节的统一,根本目的在于将增长的社会财富和社会进步的成果通过分配这一渠道给予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广大社会主义的普通劳动者,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此物质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按劳分配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观,是在物质利益层面对“以人为本”精神的诠释。科学分配观的人文精神就体现在以最广大的劳动群众的利益为本,将劳动作为利益分配的主要标准。
3.确立科学分配观是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我国近30年来的改革开放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收入分配问题成为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一些公平机制的缺失,是我国社会潜藏着的主要不稳定因素。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确立科学分配是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物质利益的协调决定和影响着其他社会矛盾的走向,它的最优化结果便是共同富裕的实现。我国的分配问题,集中体现在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逐渐扩大。克服按劳分配自身导致收入差异的根本途径在按劳分配的领域之外,即按需分配的实现。在具备实现按需分配的条件之前,我们可以找到的主要解决方法就是:求助于国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强以教育为首的人力资本开发工程;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提高农民收入,保证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打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制度障碍,让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享有充分流动的自由和同等的就业机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缩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坚持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二、落实科学分配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有助于实现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就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八个字六方面要求”,即“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里的“公平正义”指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的公平主要体现在分配领域中。我们必须采取层次有别的公平分配原则去适应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只有这样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经济效率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已制定出一个蓝图:“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全体成员需要的规模;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这三句话清晰地指明了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实现的两个主要任务: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物质利益的公平分配,即“满足全体成员需要”。当前注重社会公平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而我国的利益分配机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存在以牺牲弱势群体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强势群体利益的现象,这与“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的公平要求是相违背的。社会和谐的核心环节在于利益的和谐,利益的和谐首先来自利益分配的公平。这就要求把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突出抓好利益的公平分配。
2.有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共同享有”。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能否“共同享有”的检验标准就是看是否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邓小平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两条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与满足全体成员需要是一致的,根本途径就在于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与之相应的按劳分配制度。离开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成果收益权的平等,物质财富上的占有就不可能平等。在我国,很多人的心里仍留有两种制度、两种社会的强烈对比。近年来,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正在淡薄。一种制度即便能建立起比它所否定的制度更高的生产力水平,但如果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却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大多数人遭受贫困、失业的威胁,那么这种制度仍然很难使全体社会成员长期接受。落实科学分配观是实现“共同享有”和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之一。收入分配问题,是与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分配是一种渠道,通过这一渠道,广大劳动者可以直接收获自己的劳动成果,分享到经济发展的好处。
3.有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党中央在确定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时,坚持以“大社会”的和谐为指导,以“小社会”的和谐为重点,努力加大社会建设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狭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平行的社会建设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建设,主要指的是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治理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等,这些方面都与个人和地区的收入水平直接相关。目前,不同地区和不同居民之间的收入、消费等差距继续扩大,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们对可能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激化和社会危机感到忧虑和不安。在再分配过程中,为了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国需要在住房、医疗和教育这三个主要领域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再分配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一种,通过税收调节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来为弱势群体构建了一张社会保障网。发展社会事业的大部分经费都是经由收入再分配的渠道获得,这是和谐社会的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当前,我国社会的阶层利益差距较大,公平问题凸显,所以要集中力量解决公平问题,尤其是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主要办法是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建立适当的财政税收制度,逐步缩小收入差距,使其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3-224.
[2]张雷声.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4,(2).
[3]上海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科学发展观若干问题研究[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6,(6).
[4]李君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成果[N].学习时报,2006-10-30.
责任编辑 荀福文
[关键词]科学分配观;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F0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1-0043-02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收入分配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确立科学的分配观是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我国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勾画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的基本框架:“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六大在强调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重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并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要求。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拉开了收入差距,在最近几年内尤为突出。在这样的形势下,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应当更加关注公平问题,进而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构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前提也还是强调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直接将“促进共同富裕”写入文件,并强调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我国长期坚持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并没有变,但因目前收入差距较大,所以要更加注重解决分配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为了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要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且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一、科学分配观内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
1.从经济发展的概念来看,科学的发展包括了科学的分配。经济发展是伴随经济结构变化的经济总量扩张过程,它包括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和经济结构的变化。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是结构变化。科学的发展包括了科学的分配,分配结构是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增长只是表明产出的增长和生产的速度加快,而发展则不仅强调产出的增长和生产的速度,而且更注重随着产出增长和生产速度加快而出现的生产、就业、消费等结构上的变化和体系、分配上的变革。把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唯一指标,不能说明由于这些产品和劳务而获得的福利大小,不能反映收入分配的状况。我国收入分配模式和收入分配格局逐步从政府主导、平均分配演变到市场为主、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人民所不满的并不是由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所造成的合理的收入差距,相反,这类收入差距的存在恰恰表明了分配的公平。广大人民群众所不满的是由权钱交易和各类灰色收入所带来的非法收入。各种不合理不正当的收入来源,如黑色收入、隐性收入、侵蚀所有者的合法资产等等,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转型期收入分配的恶化。新旧体制之间的冲突以及“制度真空”的作用导致收入分配领域出现了紊乱和不规范,如各种寻租和腐败、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而导致少数人暴富等,影响和制约了经济发展。党和政府提出要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很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增长是以牺牲广大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的。我国的经济发展应该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分配对生产的反作用,将科学分配纳入到科学发展的体系中来。
2.科学分配观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核心与实质在利益层面的反映。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实质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观点。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理论结晶。所谓科学性,主要是指一种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理性态度。科学发展观的人文精神则主要体现在坚持把人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摆在最重要的发展目标位置上,始终坚持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都必须让人民来共同分享。科学发展观的这一人文精神在分配领域体现得最为突出。任何社会的形成和发展都有其内在的人性依据。在发展生产力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追求人的彻底解放和全面发展,一直是社会主义的内在目标,也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做到这一点。社会主义的这一内在目标要求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相统一,既充分发展社会生产力,也要将人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改革的最高目标。这一要求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实践中,直接体现为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环节的统一,根本目的在于将增长的社会财富和社会进步的成果通过分配这一渠道给予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广大社会主义的普通劳动者,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此物质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按劳分配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观,是在物质利益层面对“以人为本”精神的诠释。科学分配观的人文精神就体现在以最广大的劳动群众的利益为本,将劳动作为利益分配的主要标准。
3.确立科学分配观是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我国近30年来的改革开放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收入分配问题成为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一些公平机制的缺失,是我国社会潜藏着的主要不稳定因素。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确立科学分配是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物质利益的协调决定和影响着其他社会矛盾的走向,它的最优化结果便是共同富裕的实现。我国的分配问题,集中体现在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逐渐扩大。克服按劳分配自身导致收入差异的根本途径在按劳分配的领域之外,即按需分配的实现。在具备实现按需分配的条件之前,我们可以找到的主要解决方法就是:求助于国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强以教育为首的人力资本开发工程;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提高农民收入,保证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打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制度障碍,让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享有充分流动的自由和同等的就业机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缩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坚持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二、落实科学分配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有助于实现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就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八个字六方面要求”,即“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里的“公平正义”指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的公平主要体现在分配领域中。我们必须采取层次有别的公平分配原则去适应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只有这样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经济效率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已制定出一个蓝图:“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共同联合体来共同而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全体成员需要的规模;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这三句话清晰地指明了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实现的两个主要任务: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物质利益的公平分配,即“满足全体成员需要”。当前注重社会公平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而我国的利益分配机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扭曲,存在以牺牲弱势群体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强势群体利益的现象,这与“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的公平要求是相违背的。社会和谐的核心环节在于利益的和谐,利益的和谐首先来自利益分配的公平。这就要求把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突出抓好利益的公平分配。
2.有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共同享有”。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能否“共同享有”的检验标准就是看是否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邓小平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两条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与满足全体成员需要是一致的,根本途径就在于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与之相应的按劳分配制度。离开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成果收益权的平等,物质财富上的占有就不可能平等。在我国,很多人的心里仍留有两种制度、两种社会的强烈对比。近年来,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正在淡薄。一种制度即便能建立起比它所否定的制度更高的生产力水平,但如果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却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大多数人遭受贫困、失业的威胁,那么这种制度仍然很难使全体社会成员长期接受。落实科学分配观是实现“共同享有”和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之一。收入分配问题,是与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分配是一种渠道,通过这一渠道,广大劳动者可以直接收获自己的劳动成果,分享到经济发展的好处。
3.有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党中央在确定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时,坚持以“大社会”的和谐为指导,以“小社会”的和谐为重点,努力加大社会建设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狭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平行的社会建设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建设,主要指的是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治理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等,这些方面都与个人和地区的收入水平直接相关。目前,不同地区和不同居民之间的收入、消费等差距继续扩大,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们对可能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激化和社会危机感到忧虑和不安。在再分配过程中,为了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国需要在住房、医疗和教育这三个主要领域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再分配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一种,通过税收调节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来为弱势群体构建了一张社会保障网。发展社会事业的大部分经费都是经由收入再分配的渠道获得,这是和谐社会的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当前,我国社会的阶层利益差距较大,公平问题凸显,所以要集中力量解决公平问题,尤其是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主要办法是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建立适当的财政税收制度,逐步缩小收入差距,使其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3-224.
[2]张雷声.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4,(2).
[3]上海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科学发展观若干问题研究[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6,(6).
[4]李君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成果[N].学习时报,2006-10-30.
责任编辑 荀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