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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实施结束了对是否共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这对范畴的争议。订约主体就当事人约定的主要条款达成的合意即为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是拢已经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和基础,但合同成立与生效各有其所应具备的要件,合同法对此作出了较以往不同的规定。区分合同成立与生铲进而区分合同不成立与无效具有重大的理论及司法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