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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金融司法审判被指摘出现了监管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法院将金融监管的部门规章直接作为司法裁判依据、对金融交易合同的"穿透式审查"突破商事交易意思自治和商事外观主义原则、裁判尺度和逻辑随监管政策呈现周期性交替等。司法监管化的趋势在根源上是金融规制权力配置的困境。所以,协调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的关系,明晰两类权力的分工与边界,对稳定市场预期、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