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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为此罪的罪状不明确,法官在认定时存在很大的空间,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本文主要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探究该罪适用的现状和缘由,归纳总结此罪的类型,分析裁判要旨,为解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适用混乱的现象,并为司法机关规范适用此罪提供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