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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目的地营销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营销,一般具有政府介入的特点。营销组织与执行主体不分是导致我国目前旅游目的地营销效果不佳的主要问题。在旅游目的地产权体系、管理体制暂时不能彻底改变的情况下,从旅游目的地的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寻求营销模式的创新是一种比较可取的办法。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旅游目的地营销外包模式的关键点在于将第三方专业营销公司的利益、旅游目的地政府的利益与旅游目的地营销的实际效果捆绑在一起。采取持股模式让专业营销公司成为旅游目的地经营实体及营销组织机构的股东,从理论上分析是完全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