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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人的生存权具有天然的、历史的关联性。生存权这一概念里蕴藏着丰富的法理知识,其在税法中的意义是确保纳税人在履行税收债务的同时免受基本生活维持的威胁。课税不能危害纳税人的生存权,乃是宪法层次的要求,因而这一精神应贯彻到税收征管的始终。税收立法、税法制度应充分尊重纳税人的生存权,并责无旁贷地对其提供强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