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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是人的私法地位展现与私法制度运行之基础。在历史维度中展开的民事主体价值分析不仅揭示出民事主体具有特定的价值内涵,而且经历了从蒙昧到彰显的动态发展与理论廓清,并在制度维度与现实维度中获得细化与更新。由此引发的对私法制度人性基础之反思:一方面要求坚守民事主体的价值诉求,另一方面要求客观面对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张力,并借助于私法原则与规则的调试与协调来获得消解。当然,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之张力不仅是困扰中外法学家的千年难题,也是中国民事主体当代建构研究中难逃之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