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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年来,学界对信赖利益的广泛争论一直未达成共识。从起源来看,大陆法系的信赖利益保护的法理基础是耶林的缔约过失理论,英美法系信赖利益保护的法理基础是富勒和帕迪尤提出的"信赖利益"。两大法系都通过立法对信赖利益进行保护。我国应系统地借鉴他们的理论体系,联系实际,进一步完善合同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