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时代的构思:“一国两制”的由来

来源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oss887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今年7月1日,是值得庆祝的日子,香港回归祖国整整十年。回归十年,我们不再停留在“一国两制”能否实现,如何去实现,是否成功地实现——因为这些不再是受争议的事——而是我们怎样向前走,在过去十年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踏上新的起跑线。面向新挑战,让我们重温历史,反思“一国两制”的由来,努力策划前进道路的正确方向。
其他文献
剩余权力的争议如果《基本法》被看成是香港的宪法,香港就会在实际上成为联邦的一个州。相应地,不管什么权力和权利在《基本法》中没有被规定(剩余权力)仍然属于香港而不属于中国
第一个问题,我觉得在谈案例指导制度的时候,应当弄清楚什么是案例制度,也就是案例制度的概念,我个人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里面讲的案例是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并且在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将于20
4月中下旬.中国大陆连续出台了两项重要的涉台法律措施。这是有关方面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充分体现了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办好事的诚意,对加强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合作。推进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回观与反思中国的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私塾性质的法学教育,至汉唐时期已经相当发展。不过,正规的、职业化的法学
侵害人体健康是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后果之一,环境健康损害的医学判定应当规范化、法律救济措施应当逐步类型化;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应视保障人体健康为终极目的;我国现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成为正式的法律,这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的建设完成了最为关键的部分,也标志着中国社会
2008年上半年.可说香港走过一段并不平坦的路,现就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作一回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与大陆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的与投资有关的争议,可以依照合同中
引言[法律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法律解释以理解和适用法律为目的,正确、符合法律精神和社会实际的解释是法发挥各种功能不可或缺的条件。在社会快速发展、各个地区、各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