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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以来,关于社区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其中,很多学者对诸如居委会行政化、社会组织发育不全、基层自治组织行政负担重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但对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社区承办事务和法定职责、行政治理与专业治理、社区治理有机性和内生性等四组关系尚未进行系统的深入研究,而这几组关系恰恰是界定社区地位、职责作用、治理思路等的关键所在和基础前提,对其进行厘清和阐释将对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