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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结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若干意见:1、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现有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和在建(拟建)电石、铁合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 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于1999年9月1日以后审批建设的电石、铁合金生产项目,要逐项查清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环保审批、工商登记及给予信贷融资支持等方面情况;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并取消电石、铁合金企业享受的优惠电价、优惠税收、优惠供地等政策;4、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电石、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对工艺、技术、装备、规模、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提出明确的指标要求;5、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产业发展趋势、技术进步的跟踪分析和研究,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电石、铁合金生产和市场供需情况,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