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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家精神亟待弘扬、信用消费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自然灾害频发的当代社会,我国应当着手构建个人破产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逻辑的廓清,先前以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个人破产等于个人逃债、个人破产会带来过巨的司法负担等理由否定个人破产制度的观点不应继续成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现实障碍。以适用主体、前置程序、自由财产制度、失权和复权制度及破产免责制度为基本框架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能够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防止个人破产制度被滥用,保障个人破产制度发挥积极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