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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智力密集型的社会化、专业化的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主要监理业主与承包商执行合同的情况,从而做好投资控制,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建设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经济性。我国的监理事业从1988年开始经过了试点和稳步发展两个阶段,1996年开始转入推行阶段,2000年建设部发布了《建设监理规范》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化。目前几乎所有的大中型项目都采用了监理制。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和监理市场发展不规范,监理业的发展与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模式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分析监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提出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体系不健全
监理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在本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从而监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推动其资源配置和组织结构的优化。然而,工程监理的招标过程与工程建设本身相比相对比较短暂,因此业主很难从短暂的招投标过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业绩、拟派人员的素质等方面做一个全面了解,导致信息不对称,严重损害业主方的利益。监理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有些工程根本没有实行招投标制,从业主到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是一家人,违背市场经济无形手的作用,导致工程效益下降,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根本没有形成一个开放、规范、公平竞争的监理市场。
(二)监理取费偏低
监理工程师运用他们的知识、经验,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应该获得符合其所付出劳动的报酬。然而,我国监理取费仍沿用1992年的取费标准,费率仅占0.8%-2.5%左右,而且还要让利,有的工程监理费还不到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一,导致监理业很难吸引高素质人才,监理人员年龄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要么是退休人员,要么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监理经验。有的监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很低,使得监理行业举步维艰。
(三)法制环境不完善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业赖以发展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法》、《招投标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及其他法规,这充分体现了建设监理的法律地位。但是与国际建筑管理咨询企业相比,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一些违规的市场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尤其是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现实中的一些问题也没有用法律法规的方式确定下来。
(四)监理自身存在的问题
监理市场不断发展,监理公司纷纷成立,监理企业过多使得监理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监理企业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承揽业务,如拉关系、给回扣、相互杀价等。此外,监理市场上还存在转包监理业务、出租资质、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监理业的发展。
二、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对策
(一)完善监理行业招投标体系
评标是工程监理招标的最关键环节,评标专家在其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评标专家行为的约束和监督保证其公平、公正性。此外,不仅要保证评标方式、评标程序、评标原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还要重点考察监理人员信誉度和业绩及监理方案等。
(二)适当提高监理费用
监理工程师考虑业主的实际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所付出的努力远不止其获得的监理费用。适当的提高监理费用,可以吸引高智能人才,留住高素质人才,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促进监理行业发展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增强监理行业的整体实力,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
(三)健全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规范监理市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监督体制,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地方保护,防止恶性竞争,落实公平、公正原则,为监理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使监理市场能够健康发展,造福人类。监理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立法质量的提高是规范我国监理行为的需要,有利于我国建立与国际监理业的接轨。
(四)严格审查资质
政府必须加大力度清理监理市场,严格限定监理市场的准入标准,坚决取缔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对已经开业的监理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复查其资质,取消不合格者的资质。监理公司刚成立时,主管部门应对所有人员的专业配套能力、人员素质和公司设备状况进行严格把关,绝不批准不合要求者,保证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优秀的监理人员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财富,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支懂技术、管理、法律、经验的专业配套的人才队伍,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结论
目前,我国监理行业还处在不断发展阶段,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呼吁社会各界的关注。此外,业主应该充分信任监理,通过监理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管理。监理人员也应在维护好业主方利益的同时不损害施工方的利益,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工作,各方正确形式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相信我国监理行业的明天会更好。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一、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招投标体系不健全
监理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在本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从而监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推动其资源配置和组织结构的优化。然而,工程监理的招标过程与工程建设本身相比相对比较短暂,因此业主很难从短暂的招投标过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业绩、拟派人员的素质等方面做一个全面了解,导致信息不对称,严重损害业主方的利益。监理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有些工程根本没有实行招投标制,从业主到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是一家人,违背市场经济无形手的作用,导致工程效益下降,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根本没有形成一个开放、规范、公平竞争的监理市场。
(二)监理取费偏低
监理工程师运用他们的知识、经验,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应该获得符合其所付出劳动的报酬。然而,我国监理取费仍沿用1992年的取费标准,费率仅占0.8%-2.5%左右,而且还要让利,有的工程监理费还不到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一,导致监理业很难吸引高素质人才,监理人员年龄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要么是退休人员,要么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监理经验。有的监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很低,使得监理行业举步维艰。
(三)法制环境不完善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业赖以发展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法》、《招投标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及其他法规,这充分体现了建设监理的法律地位。但是与国际建筑管理咨询企业相比,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一些违规的市场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尤其是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现实中的一些问题也没有用法律法规的方式确定下来。
(四)监理自身存在的问题
监理市场不断发展,监理公司纷纷成立,监理企业过多使得监理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监理企业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承揽业务,如拉关系、给回扣、相互杀价等。此外,监理市场上还存在转包监理业务、出租资质、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监理业的发展。
二、工程监理行业发展对策
(一)完善监理行业招投标体系
评标是工程监理招标的最关键环节,评标专家在其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评标专家行为的约束和监督保证其公平、公正性。此外,不仅要保证评标方式、评标程序、评标原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还要重点考察监理人员信誉度和业绩及监理方案等。
(二)适当提高监理费用
监理工程师考虑业主的实际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所付出的努力远不止其获得的监理费用。适当的提高监理费用,可以吸引高智能人才,留住高素质人才,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促进监理行业发展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增强监理行业的整体实力,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
(三)健全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规范监理市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监督体制,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地方保护,防止恶性竞争,落实公平、公正原则,为监理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使监理市场能够健康发展,造福人类。监理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立法质量的提高是规范我国监理行为的需要,有利于我国建立与国际监理业的接轨。
(四)严格审查资质
政府必须加大力度清理监理市场,严格限定监理市场的准入标准,坚决取缔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对已经开业的监理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复查其资质,取消不合格者的资质。监理公司刚成立时,主管部门应对所有人员的专业配套能力、人员素质和公司设备状况进行严格把关,绝不批准不合要求者,保证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优秀的监理人员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财富,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支懂技术、管理、法律、经验的专业配套的人才队伍,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结论
目前,我国监理行业还处在不断发展阶段,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呼吁社会各界的关注。此外,业主应该充分信任监理,通过监理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管理。监理人员也应在维护好业主方利益的同时不损害施工方的利益,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工作,各方正确形式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相信我国监理行业的明天会更好。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