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取消后,我国农村逐步实现了“乡政村治”的行政格局。尽管目前有些地方存在非良性对接的现象,但从理性发展的角度分析,在社会学理论层面上蕴涵着制度创新的意义:一是权力结构创新,体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对立统一;二是政治体制创新,实现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三是管理功能创新,做到了行政调控与自我调控的相互补充。坚持实践与完善这一制度,对于维护农村长治久安,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