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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额(不含住房、生产资料的销售以及教育、卫生和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反映一定时期内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情况,社会商品购买力的实现程度,以及零售市场的规模状况。2013年,我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68亿元,增长16.1%。现将我区当前社会消费品的发展现状、影响因素和发展建议简要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