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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国资委发布《关于清理和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3〕208号)以来,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形成战略清晰、主业突出的业务结构,成为各央企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2020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再次强调“要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加快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剥离,抓好无效资产、低效资产的处置,加快清理低效、无效参股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