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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个人二手住房交易中,税负与购房贷款都是购房者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却少有人研究贷款额度与税负之间的关系。对于购房出现的资金缺口,多数人使用单一购房贷款方式。文章研究了购房贷款额度对购房税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例的形式分析了可能的替代融资方式,目的在于通过准确的计算帮助购房贷款需求者进行正确的融资决策,最大限度地降低购房成本。
【关键词】 二手住房; 边际税负成本率; 变动税负
伴随着央行每一次的利率调整,房奴们的心情也随之震荡。利息,作为购房贷款的持有成本,是购房贷款人(本文专指居民个人)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考虑的首要因素。但对于购买二手住房(以下简称二手房)所需要的贷款,另一种资金成本——税负成本(由于贷款额度增加而增加的购房税负)很容易被忽略。经过笔者研究,其重要性不亚于利息,本文将就此展开论述。
一、二手房交易的纳税筹划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由于税负转嫁性的特点,无论法律上如何规定,这部分税负最终由购房者承担,构成购房成本的一部分。购房者基于理性的考虑,都会对税负进行筹划,使负担最低。这三种税金均是比例税率,税率依从国家规定,因而筹划的焦点在于尽可能降低计税基础。
(一)计税基础的纳税筹划
1.网签价及其与评估价和指导价的关系
二手房的交易,必须将相关信息在房屋管理部门网站上备案,俗称“网签”。网签价,即网签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是交易的形式上(官方认定)的成交价①,通常,网签价就是本次交易的计税基础。
为避免网签价过低而导致税费流失,税务局对其辖区内的二手房交易的计税基础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称指导价,即网签价不得低于指导价。
如果购房者自有资金不足,需要申请购房贷款,接受申请的银行将对该房进行评估。由于评估的依据、方法不同,评估价也不尽相同。按照相关规定,评估价不得高于网签价。
2.计税基础的确定
针对购房贷款,国家规定了最高贷款比例②,即:
贷款额度≤评估价×最高贷款比例
因此,在特定贷款额度下:
最低评估价=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
由于网签价不得低于指导价,也不得低于评估价,因此实务中,纳税人会按照最低额度来确定网签价:
网签价=Max(最低评估价,指导价)=Max(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 (1)
(二)税率与最高贷款比例的规定
根据北京市现行规定,二手房交易中个税、营业税、契税税率,因“该房产是否买方唯一住房”、“房产面积”、“是否是卖方唯一住房”、“卖方是否持有满5年”等因素不同而不同。在计算中,又必须考虑最高贷款比例。因此,笔者综合列表如表1(表1是根据北京市现行政策编制的,如遇政策调整,后文资金成本的计算结果将有所不同,但其原理一致)。特定二手房交易,适用税率与最高贷款比例均能在表中唯一对应。
(三)购房贷款的税负成本
从公式(1)可以看出,当购房贷款额度增加,可能导致网签价的升高,从而可能增加交易税负。由于贷款而增加的交易税负,本文称购房贷款的税负成本。由于营业税可能是全额计税,也可能差额计税,下文分这两种情况分别对贷款的税负成本进行研究。
二、全额计税情形下的贷款税负成本研究
(一)“非超额贷款”额度及其税负成本
当“贷款额度≤指导价×最高贷款比例”时,即: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
根据公式(1)得:
计税基础=网签价=Max(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指导价
此时交易税负最低,等于“指导价×适用税率”。这个数值不受贷款额度的影响,即在这个额度内的贷款,其边际税负成本为0。本文将此部分贷款称“非超额贷款”,所以:
“非超额贷款”最高数额=指导价×最高贷款比例
(2)
(二)“超额贷款”额度及其税负成本
1.“超额贷款”对税负数额的影响
高于公式(2)数额的贷款,本文称“超额贷款”,它们对税负数额的影响如何呢?对此计算如下:
当:贷款额度>指导价×最高贷款比例
即:购房贷款数额/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
此时:计税基础=Max(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
因此:△计税基础=△“超额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
△税负=△计税基础×税率=△“超额贷款”×税率/最高贷款比例 (3)
很明显,特定数额“超额贷款”增加的税负,是最高贷款比例与总税率共同作用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最高贷款比例越低,税率越高,同样额度的“超额贷款”导致的税负增加越多。
2.“超额贷款取得资金”的税负成本率
要注意的是,交易税费需要在交易发生时缴纳,所以取得的“超额贷款”并不是取得的可用于支付的资金,还必须扣除税负本身。即:
△“超额贷款”取得资金额=△“超额贷款”-△税负
因此:
“超额贷款取得资金”的边际税负成本率=△税负/△“超额贷款”取得资金额
=△税负/(△“超额贷款”-△税负)
将公式(3)代入,得:
“超额贷款取得资金”的边际税负成本率= (△“超额贷款”×税率/最高贷款比例)/(△“超额贷款”-△“超额贷款”×税率/最高贷款比例)=税率/(最高贷款比例-税率) (4)
公式(4)中的“税率”,指那些评估价增加而增加计税基础的各种税种税率之和,不包括不受贷款额度影响的税负。在全额计税情形下,个税、契税与营业税计税基础都随评估价增加而增加,即:
【关键词】 二手住房; 边际税负成本率; 变动税负
伴随着央行每一次的利率调整,房奴们的心情也随之震荡。利息,作为购房贷款的持有成本,是购房贷款人(本文专指居民个人)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考虑的首要因素。但对于购买二手住房(以下简称二手房)所需要的贷款,另一种资金成本——税负成本(由于贷款额度增加而增加的购房税负)很容易被忽略。经过笔者研究,其重要性不亚于利息,本文将就此展开论述。
一、二手房交易的纳税筹划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由于税负转嫁性的特点,无论法律上如何规定,这部分税负最终由购房者承担,构成购房成本的一部分。购房者基于理性的考虑,都会对税负进行筹划,使负担最低。这三种税金均是比例税率,税率依从国家规定,因而筹划的焦点在于尽可能降低计税基础。
(一)计税基础的纳税筹划
1.网签价及其与评估价和指导价的关系
二手房的交易,必须将相关信息在房屋管理部门网站上备案,俗称“网签”。网签价,即网签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是交易的形式上(官方认定)的成交价①,通常,网签价就是本次交易的计税基础。
为避免网签价过低而导致税费流失,税务局对其辖区内的二手房交易的计税基础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称指导价,即网签价不得低于指导价。
如果购房者自有资金不足,需要申请购房贷款,接受申请的银行将对该房进行评估。由于评估的依据、方法不同,评估价也不尽相同。按照相关规定,评估价不得高于网签价。
2.计税基础的确定
针对购房贷款,国家规定了最高贷款比例②,即:
贷款额度≤评估价×最高贷款比例
因此,在特定贷款额度下:
最低评估价=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
由于网签价不得低于指导价,也不得低于评估价,因此实务中,纳税人会按照最低额度来确定网签价:
网签价=Max(最低评估价,指导价)=Max(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 (1)
(二)税率与最高贷款比例的规定
根据北京市现行规定,二手房交易中个税、营业税、契税税率,因“该房产是否买方唯一住房”、“房产面积”、“是否是卖方唯一住房”、“卖方是否持有满5年”等因素不同而不同。在计算中,又必须考虑最高贷款比例。因此,笔者综合列表如表1(表1是根据北京市现行政策编制的,如遇政策调整,后文资金成本的计算结果将有所不同,但其原理一致)。特定二手房交易,适用税率与最高贷款比例均能在表中唯一对应。
(三)购房贷款的税负成本
从公式(1)可以看出,当购房贷款额度增加,可能导致网签价的升高,从而可能增加交易税负。由于贷款而增加的交易税负,本文称购房贷款的税负成本。由于营业税可能是全额计税,也可能差额计税,下文分这两种情况分别对贷款的税负成本进行研究。
二、全额计税情形下的贷款税负成本研究
(一)“非超额贷款”额度及其税负成本
当“贷款额度≤指导价×最高贷款比例”时,即: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
根据公式(1)得:
计税基础=网签价=Max(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指导价
此时交易税负最低,等于“指导价×适用税率”。这个数值不受贷款额度的影响,即在这个额度内的贷款,其边际税负成本为0。本文将此部分贷款称“非超额贷款”,所以:
“非超额贷款”最高数额=指导价×最高贷款比例
(2)
(二)“超额贷款”额度及其税负成本
1.“超额贷款”对税负数额的影响
高于公式(2)数额的贷款,本文称“超额贷款”,它们对税负数额的影响如何呢?对此计算如下:
当:贷款额度>指导价×最高贷款比例
即:购房贷款数额/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
此时:计税基础=Max(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指导价)=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
因此:△计税基础=△“超额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
△税负=△计税基础×税率=△“超额贷款”×税率/最高贷款比例 (3)
很明显,特定数额“超额贷款”增加的税负,是最高贷款比例与总税率共同作用的结果。换句话说,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最高贷款比例越低,税率越高,同样额度的“超额贷款”导致的税负增加越多。
2.“超额贷款取得资金”的税负成本率
要注意的是,交易税费需要在交易发生时缴纳,所以取得的“超额贷款”并不是取得的可用于支付的资金,还必须扣除税负本身。即:
△“超额贷款”取得资金额=△“超额贷款”-△税负
因此:
“超额贷款取得资金”的边际税负成本率=△税负/△“超额贷款”取得资金额
=△税负/(△“超额贷款”-△税负)
将公式(3)代入,得:
“超额贷款取得资金”的边际税负成本率= (△“超额贷款”×税率/最高贷款比例)/(△“超额贷款”-△“超额贷款”×税率/最高贷款比例)=税率/(最高贷款比例-税率) (4)
公式(4)中的“税率”,指那些评估价增加而增加计税基础的各种税种税率之和,不包括不受贷款额度影响的税负。在全额计税情形下,个税、契税与营业税计税基础都随评估价增加而增加,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