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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是解决当前经济问题的一把钥匙,更是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时代意义。
随着“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的日益提高,不仅同发达国家,客观上也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形成了竞争,加之意识形态、经济危机等原因,部分国家以经济安全、就业等为借口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千方百计阻挠我国企业在诸多方面特别是能源资源、高新产业等领域的对外投资,使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政治障碍。如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一案,就因为美国政府的干涉而未能成行。“中国威胁论”成“走出去”的政治壁垒。
人才问题是制约我国企业国际化的主要障碍。具有海外背景、适合海外经营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缺乏限制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规模和速度,主要表现在国际化经营管理经验、投资环境变化适应能力以及与资源国文化融合等许多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同时,企业也因缺乏有效的评估能力和培训机构,容易造成人员盲目外派。
“便利化”措施不足也是制约“走出去”的一大障碍。一方面,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审批环节较多,审批项目繁多、期限较长,审批标准不一,使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激发,难以根据外部市场变化迅速做出反应。另一方面,作为跨国经营的新军,国内众多企业对国外的商业习惯、劳工法律、文化习俗缺乏了解,对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缺乏经验,政府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的服务较少,一些服务还不够到位。同时,熟谙跨国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专门中介机构缺乏,企业获取“走出去”相关信息的成本较高。
资金不足制约着我国企业特别是地方企业对外投资。除自身资金积累较少外,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我国外汇管制过严,使许多企业在外汇使用上发生困难;二是融资渠道单一,商业银行“走出去”金融服务较少,对企业的支持跟不上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且主要针对大企业。而中国企业在境外缺乏信用基础,导致其在向境外银行贷款时面临门槛高、利率高、额度少、期限短等困境。财税支持形式单一且不尽合理,缺少像发达国家诸如优惠税率、税收饶让以及延期纳税的系统性财税支持政策,也难以减少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资金成本。
如果说资金是企业跨国经营的“硬门槛”,民族文化、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则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软门槛”,这种差异往往导致企业“走出去”之后出现水土不服、折戟沉沙。在文化上,我国更加强调集体主义,西方国家崇尚个人主义;在管理理念上,中国企业更加强调人治,而西方企业强调法治;在企业文化上,中国企业注重包容和人情等伦理道德的东西,西方企业则更加注重量化和精确等科学管理的理念。同时,一些异国传统和风俗也与我国大相径庭,这些都会给“走出去”初期的企业带来很大的本地化阻力。
此外,部分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差,亏损风险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决策意识和能力差,企业领导人在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缺少充分的市场和行业信息,决策随意性较大;二是投资过程失控,海外项目运作控制力较差,不能预防和避免突发风险,不能有效应对海外经营困难;三是海外竞争激烈,核心竞争力缺乏导致经营成本过高,产品和服务不能打开市场;四是对境外职员缺少有力监管,境外员工渎职、腐败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给企业经营带来巨额损失,使境外投资企业成本上升、经营业绩下滑。
我国企业“走出去”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环境随着国内外环境的改变发生了深刻变化。
从国内环境来看,主要是三方面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是人民币升值化贸易优势为资本优勢,给中国制造转型形成倒逼动力,降低了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的资金成本,化出口压力为“走出去”动力。同时,有利于把经济发展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避免中国经济锁定在低附加值、简单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上。
二是高额的外汇储备为支持和加快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扩张和收购提供了强大的金融保障。同时,企业“走出去”可以拓宽外汇储备合理使用途径,减弱高额外汇储备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高额外汇储备带来的货币政策有效性减弱以及外汇资产减值的风险。
三是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的规模和赢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境外投资合作经验不断积累,国际化经营水平逐步提高,已经具备和世界跨国集团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的实力。
从国际形势来看,也有三大主要变化。
一是金融危机、欧债危机造成许多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有利于降低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并购成本。
二是世界产业结构正处于深度调整期,发达国家发动了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未来十年可能是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夺回制造业的十年。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加快我国企业融入国际市场的步伐,可以增强我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中的话语权,提高我国在全球产业链分工和经济秩序构建中的地位。
三是东南亚、拉美等新兴国家加工制造业快速崛起,产业国际转移给中国制造业出口带来较大竞争。随着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提高,我国加工制造业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如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墨西哥等拉美国家利用成本优势,通过逐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环境,在纺织、电子等领域异军突起,给我国制造业出口带来了较大的竞争压力。
如何深化“走出去”
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深化“走出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完善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还缺乏一部纲领性、权威性的法案,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难以适应当前境外投资发展的要求。因此,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并健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整体法案,以法律性文件取代政策性文件的主导地位,把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
加强对外投资促进机制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成立一个权威性、常设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对外投资活动。建立境外投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外汇、财政、税务、银行和保险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放宽各类企业对外投资限制,增强企业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多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走出去”金融支持。加强信贷支持,积极拓宽企业跨国经营融资渠道。根据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设立企业海外投资发展基金,并将其与国家援外基金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紧密结合在一起,缓解企业“走出去”的融资难问题;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鼓励和大力推进中资银行先行一步“走出去”,充分利用其全球化金融网络、专业化服务水准、综合化经营平台等优势,为中资企业“走出去”提供集成金融服务。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以产业政策为引导扩大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例如,可以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投资行业和项目给予一定年限的所得税减免;对作为实物投资的出境物资给予全额退税;完善目前的税收抵免制度,补充间接抵免的具体操作方法,并将加速折旧、延期纳税、设立亏损准备金等间接鼓励措施引进我国的税法当中。
建立风险担保制度。设立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将国内各种保险制度延伸至海外投资企业,进一步完善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的信用担保制度;按照国际惯例建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担保制度;建立“走出去”企业风险准备金制度。
健全境外投资风险管理体系。要强化对国别风险的宣传、识别、传递、防范等环节,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应对能力。针对我国中央企业和单位对外投资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完善国有资产海外投资监管措施,设立境外国有资产专职管理部门,明确国企境外投资损益的权责,加大责任人奖惩力度。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历程
战略孕育期:产品“走出去”
這一阶段主要是从改革开放到十四大以前。
1979年8月,国务院就提出“出国办企业”,拉开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序幕。但是面对外汇短缺和资本短缺的刚性约束,同时由于受到管理、专业人才的制约,无论是原材料还是市场,中国企业都未能真正“走出去”。
战略提出期:经营“走出去”
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地扩大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提出“对外贸易多元化”、“跨国经营”、“开拓国际市场”和“利用国外资源”等“走出去”战略的核心概念,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雏形开始形成。
1997年在全国外资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正式提出“走出去”这一说法:“‘引进来’和‘走出去’是我们对外开放方针的两个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方面,缺一不可。”
2000年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走出去”战略正式提出。2001年,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这一阶段,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走出去”形式开始出现,并呈现出多样化:企业的采购、销售等经营活动开始较大规模地走出国门;海外建厂和资本并购等投资“走出去”行为也在个别领域发生。尽管国有企业仍然是“走出去”的主体,但一些民营企业也开始积极探索海外投资。
战略加速期:投资“走出去”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迈上了新的台阶,企业面临一个更加广阔的国际竞争舞台。在这一大背景下,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
2004年8月,在第十次驻外使节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强调要推动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并提出要增强企业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这表明我国企业“走出去”促进体系开始跃上一个新台阶。
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加大信贷、保险外汇等支持力度,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引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并首次提出国有企业“走出去”的监管问题。
2009年7月,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次驻外使节会议上指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把外汇储备运用与企业“走出去”结合起来,把对外投资与商品出口结合起来。
2011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指出,在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规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
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支持“走出去”的企业相互协同、集群发展。
从两次五年规划来看,“走出去”战略都被置于重要地位:“十一五”规划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十二五”规划更是明确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并阐述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原则。
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许多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这就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海外并购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2010年,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占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43.2%,并购领域涉及采矿、制造、电力生产和供应、专业技术服务及金融等诸多行业。
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是解决当前经济问题的一把钥匙,更是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时代意义。
随着“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的日益提高,不仅同发达国家,客观上也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形成了竞争,加之意识形态、经济危机等原因,部分国家以经济安全、就业等为借口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千方百计阻挠我国企业在诸多方面特别是能源资源、高新产业等领域的对外投资,使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政治障碍。如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一案,就因为美国政府的干涉而未能成行。“中国威胁论”成“走出去”的政治壁垒。
人才问题是制约我国企业国际化的主要障碍。具有海外背景、适合海外经营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缺乏限制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规模和速度,主要表现在国际化经营管理经验、投资环境变化适应能力以及与资源国文化融合等许多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同时,企业也因缺乏有效的评估能力和培训机构,容易造成人员盲目外派。
“便利化”措施不足也是制约“走出去”的一大障碍。一方面,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审批环节较多,审批项目繁多、期限较长,审批标准不一,使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激发,难以根据外部市场变化迅速做出反应。另一方面,作为跨国经营的新军,国内众多企业对国外的商业习惯、劳工法律、文化习俗缺乏了解,对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缺乏经验,政府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的服务较少,一些服务还不够到位。同时,熟谙跨国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专门中介机构缺乏,企业获取“走出去”相关信息的成本较高。
资金不足制约着我国企业特别是地方企业对外投资。除自身资金积累较少外,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我国外汇管制过严,使许多企业在外汇使用上发生困难;二是融资渠道单一,商业银行“走出去”金融服务较少,对企业的支持跟不上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且主要针对大企业。而中国企业在境外缺乏信用基础,导致其在向境外银行贷款时面临门槛高、利率高、额度少、期限短等困境。财税支持形式单一且不尽合理,缺少像发达国家诸如优惠税率、税收饶让以及延期纳税的系统性财税支持政策,也难以减少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资金成本。
如果说资金是企业跨国经营的“硬门槛”,民族文化、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上的差异则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软门槛”,这种差异往往导致企业“走出去”之后出现水土不服、折戟沉沙。在文化上,我国更加强调集体主义,西方国家崇尚个人主义;在管理理念上,中国企业更加强调人治,而西方企业强调法治;在企业文化上,中国企业注重包容和人情等伦理道德的东西,西方企业则更加注重量化和精确等科学管理的理念。同时,一些异国传统和风俗也与我国大相径庭,这些都会给“走出去”初期的企业带来很大的本地化阻力。
此外,部分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差,亏损风险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决策意识和能力差,企业领导人在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缺少充分的市场和行业信息,决策随意性较大;二是投资过程失控,海外项目运作控制力较差,不能预防和避免突发风险,不能有效应对海外经营困难;三是海外竞争激烈,核心竞争力缺乏导致经营成本过高,产品和服务不能打开市场;四是对境外职员缺少有力监管,境外员工渎职、腐败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给企业经营带来巨额损失,使境外投资企业成本上升、经营业绩下滑。
我国企业“走出去”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环境随着国内外环境的改变发生了深刻变化。
从国内环境来看,主要是三方面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是人民币升值化贸易优势为资本优勢,给中国制造转型形成倒逼动力,降低了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的资金成本,化出口压力为“走出去”动力。同时,有利于把经济发展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避免中国经济锁定在低附加值、简单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上。
二是高额的外汇储备为支持和加快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扩张和收购提供了强大的金融保障。同时,企业“走出去”可以拓宽外汇储备合理使用途径,减弱高额外汇储备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高额外汇储备带来的货币政策有效性减弱以及外汇资产减值的风险。
三是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的规模和赢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境外投资合作经验不断积累,国际化经营水平逐步提高,已经具备和世界跨国集团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的实力。
从国际形势来看,也有三大主要变化。
一是金融危机、欧债危机造成许多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有利于降低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并购成本。
二是世界产业结构正处于深度调整期,发达国家发动了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未来十年可能是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夺回制造业的十年。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加快我国企业融入国际市场的步伐,可以增强我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中的话语权,提高我国在全球产业链分工和经济秩序构建中的地位。
三是东南亚、拉美等新兴国家加工制造业快速崛起,产业国际转移给中国制造业出口带来较大竞争。随着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提高,我国加工制造业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如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墨西哥等拉美国家利用成本优势,通过逐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环境,在纺织、电子等领域异军突起,给我国制造业出口带来了较大的竞争压力。
如何深化“走出去”
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深化“走出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完善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还缺乏一部纲领性、权威性的法案,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难以适应当前境外投资发展的要求。因此,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并健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整体法案,以法律性文件取代政策性文件的主导地位,把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
加强对外投资促进机制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成立一个权威性、常设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对外投资活动。建立境外投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外汇、财政、税务、银行和保险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放宽各类企业对外投资限制,增强企业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多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走出去”金融支持。加强信贷支持,积极拓宽企业跨国经营融资渠道。根据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设立企业海外投资发展基金,并将其与国家援外基金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紧密结合在一起,缓解企业“走出去”的融资难问题;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鼓励和大力推进中资银行先行一步“走出去”,充分利用其全球化金融网络、专业化服务水准、综合化经营平台等优势,为中资企业“走出去”提供集成金融服务。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以产业政策为引导扩大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例如,可以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投资行业和项目给予一定年限的所得税减免;对作为实物投资的出境物资给予全额退税;完善目前的税收抵免制度,补充间接抵免的具体操作方法,并将加速折旧、延期纳税、设立亏损准备金等间接鼓励措施引进我国的税法当中。
建立风险担保制度。设立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将国内各种保险制度延伸至海外投资企业,进一步完善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的信用担保制度;按照国际惯例建立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担保制度;建立“走出去”企业风险准备金制度。
健全境外投资风险管理体系。要强化对国别风险的宣传、识别、传递、防范等环节,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应对能力。针对我国中央企业和单位对外投资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完善国有资产海外投资监管措施,设立境外国有资产专职管理部门,明确国企境外投资损益的权责,加大责任人奖惩力度。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历程
战略孕育期:产品“走出去”
這一阶段主要是从改革开放到十四大以前。
1979年8月,国务院就提出“出国办企业”,拉开了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序幕。但是面对外汇短缺和资本短缺的刚性约束,同时由于受到管理、专业人才的制约,无论是原材料还是市场,中国企业都未能真正“走出去”。
战略提出期:经营“走出去”
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地扩大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提出“对外贸易多元化”、“跨国经营”、“开拓国际市场”和“利用国外资源”等“走出去”战略的核心概念,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雏形开始形成。
1997年在全国外资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正式提出“走出去”这一说法:“‘引进来’和‘走出去’是我们对外开放方针的两个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方面,缺一不可。”
2000年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走出去”战略正式提出。2001年,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这一阶段,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走出去”形式开始出现,并呈现出多样化:企业的采购、销售等经营活动开始较大规模地走出国门;海外建厂和资本并购等投资“走出去”行为也在个别领域发生。尽管国有企业仍然是“走出去”的主体,但一些民营企业也开始积极探索海外投资。
战略加速期:投资“走出去”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迈上了新的台阶,企业面临一个更加广阔的国际竞争舞台。在这一大背景下,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
2004年8月,在第十次驻外使节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强调要推动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并提出要增强企业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这表明我国企业“走出去”促进体系开始跃上一个新台阶。
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加大信贷、保险外汇等支持力度,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引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并首次提出国有企业“走出去”的监管问题。
2009年7月,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次驻外使节会议上指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把外汇储备运用与企业“走出去”结合起来,把对外投资与商品出口结合起来。
2011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指出,在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规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
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支持“走出去”的企业相互协同、集群发展。
从两次五年规划来看,“走出去”战略都被置于重要地位:“十一五”规划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十二五”规划更是明确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并阐述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原则。
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许多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这就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海外并购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2010年,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占对外投资流量总额的43.2%,并购领域涉及采矿、制造、电力生产和供应、专业技术服务及金融等诸多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