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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及其相关会计准则与1994年制定的合并报表暂行规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要求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在合并财务报告准则中要求母公司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些新规范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出了新要求,然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并未给出将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具体方法,本文拟就此问题加以探讨,为合并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实施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