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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海商法协会的邀请,新加坡律师许顺光和杨力行先生,于1991年4月12日来京举办了关于在新加坡和香港扣船、对物诉讼以及新加坡船舶买卖合同的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交通部、外运、人保、中远、华润、机械设备、国家商检局、最高人民法院、环球律师事务所及贸促会等十几个单位近60名会员。许先生在介绍了引起扣船的18种海事请求后说,在新加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