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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民合作社向产业链下游发展,介入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应纳税业务也随之出现,但合作社税收征管工作却明显滞后于合作社发展.加强合作社税收管理应当双管齐下,除了合作社自身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各级国税地税部门也应转变粗放式管理模式,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对合作社开展宣税办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