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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用制造成本法代替完全成本法。准则规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分为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制造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工资和直接制造费,直接计入成本。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财务费和销售费,不再计入制造费用。如按过去的制度则采用完全成本法,把制造费用与期间费用都计入产品成本。这一改变,使成本指标反映、包括的内容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部分,而排除了只与管理当局有关的费用,故能正确地反映生产经营成果,也简化了成本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