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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是我们噩梦的开始。
有一天,我们收到了一封来自英国WESTFIELD公司的信件,询问我们有无存货,对方一个叫OZA的人传真了一种服装款式给我们,经过几番讨价还价,最后以一个合理的价格达成协议。
出于安全考虑,我还是在互联网上查询了一下这家公司,发现它是一家很大的百货店,在澳洲和美国都有分店。事后才知道,此WESTFIELD 并非彼WESTFIELD,实际上这是一家克隆公司,借别人的名字做生意。
报完价之后,与我们具体联系操作的却是另外一个公司叫DEEPAK的人,他说是与WESTFIELD公司一起工作的。从常理上说,百货商通过进口商来操作定单也是经常的事,对此我们也并没有怀疑。不久,我们收到以WESTFIELD公司的名义开出来的信用证,但却有几处疑点:品名写错了、要求提供配额证书、将付款条件由LC AT SIGHT擅自改为LC 90 DAYS、对方要求有一份OZA签字的样品合格证书。
经过几番协商,对方同意不要配额证书,其余的坚持不改,由于我们也想与对方做长远生意,最后也就没有坚持。
至此,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之后我们将样品快递出去,开始出货。但对方接到样品却迟迟不肯签发样品接收函。DEEPAK总是说OZA不在,但却催促我们发货,并反复强调既然是合作伙伴就应当互相信任。由于春节临近,我们已经订舱,也由于想与他们长期合作(朋友们以后做国际贸易千万要警惕自己的这种心理),我们就发货了。这样,LC就有了一个不符点。我们抢在年前交单了。
接下来,大家一定认为对方会拒付,但恰恰相反,我们不仅准时收到了对方的承兑,而且对方还及时将BANK REFERENCE NO 告诉我们,并且告诉我们随时保持联系。
面对这样一个负责任的客户,我们还有理由怀疑吗?但正是这一点,让我们不知不觉陷进了一个大圈套。
之后,第二批货按时出运,同第一次一样,对方承诺会接受货物,但死活不肯出这样一个LC上要求提供的函件。有了上次成功收汇的先例,我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又一次相信了他,LC带着不符点交了单。
可以想象,我们将面临一个大的损失,但是让大家想不到的是,骗子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他在后面又下了一个连环套!
在第二批货出运的同时,对方又来信说,由于第一批货销售良好,他们准备追加一大一小两个货柜,除了改商标,什么都不变,但是交期必须是4月20日,还把价格提高了一块,并且马上修改了LC。碰到这么好的客户,任何厂家都会动心啊!虽然时间只有一个月,但是我们要努力接下这个定单!
一个月后,(请大家注意这段的时间差),我们的单据寄达对方银行,要求对方承兑。对方说:货到即办。不久第二批货到达英国港口,我们去函要求承兑,对方回答说:已承兑!并且告诉我们一个BANK REFERENCE NO,同时催我们发第三批货。随后我们第三批货也装上了开往英国的班轮。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每天到银行去查他们的BANK REFERENCE NO,总是一无所获。一直拖到3月26日,在确信我们最后一批货离开中国后,对方马上变脸了:“由于我方买主推迟提货,到十一月才能收货。请贵公司将此货在LC之外放给我,我们11月份付款!”
事已至此,任何人都明白,如果在LC之外放货意味着肉包子打狗。我们坚持如果不在LC项下解决,就将运回此货或者转卖他人。拖了整一个月到了4月20日前后,一方面运输公司来函说货在码头仓库存放了太长时间,每周将产生数千美金的滞港费,另一方面由于天气变热,另找买家并不容易,找到的又压价很低,我们准备安排运回。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另一个唱双簧的角色WESTFIELD 公司的OZA出现了,他作为调停人的角色说:运回去要花8000多美金的运费,还有几千美金的码头费用,我希望你们现实一点,我将说服他们按原价的75% 接受此货。
中国生意场上有句古话:货到地头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同意按75% 收回货款。
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从中也总结出了几点经验:第一不能急于成交,对客户资信不做调查;第二,对客户违反常态的做法,如收到样品却拒绝签发样品接受函,要提高警惕,他们签一个接受函没有什么困难,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给出口方的单据造成不符点;第三,千万不能在LC外放货,这样可能会分文不收。
写完这篇文章后我收到一位朋友的来信,他们也被类似手法砍走了一万多美金。
有一天,我们收到了一封来自英国WESTFIELD公司的信件,询问我们有无存货,对方一个叫OZA的人传真了一种服装款式给我们,经过几番讨价还价,最后以一个合理的价格达成协议。
出于安全考虑,我还是在互联网上查询了一下这家公司,发现它是一家很大的百货店,在澳洲和美国都有分店。事后才知道,此WESTFIELD 并非彼WESTFIELD,实际上这是一家克隆公司,借别人的名字做生意。
报完价之后,与我们具体联系操作的却是另外一个公司叫DEEPAK的人,他说是与WESTFIELD公司一起工作的。从常理上说,百货商通过进口商来操作定单也是经常的事,对此我们也并没有怀疑。不久,我们收到以WESTFIELD公司的名义开出来的信用证,但却有几处疑点:品名写错了、要求提供配额证书、将付款条件由LC AT SIGHT擅自改为LC 90 DAYS、对方要求有一份OZA签字的样品合格证书。
经过几番协商,对方同意不要配额证书,其余的坚持不改,由于我们也想与对方做长远生意,最后也就没有坚持。
至此,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之后我们将样品快递出去,开始出货。但对方接到样品却迟迟不肯签发样品接收函。DEEPAK总是说OZA不在,但却催促我们发货,并反复强调既然是合作伙伴就应当互相信任。由于春节临近,我们已经订舱,也由于想与他们长期合作(朋友们以后做国际贸易千万要警惕自己的这种心理),我们就发货了。这样,LC就有了一个不符点。我们抢在年前交单了。
接下来,大家一定认为对方会拒付,但恰恰相反,我们不仅准时收到了对方的承兑,而且对方还及时将BANK REFERENCE NO 告诉我们,并且告诉我们随时保持联系。
面对这样一个负责任的客户,我们还有理由怀疑吗?但正是这一点,让我们不知不觉陷进了一个大圈套。
之后,第二批货按时出运,同第一次一样,对方承诺会接受货物,但死活不肯出这样一个LC上要求提供的函件。有了上次成功收汇的先例,我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又一次相信了他,LC带着不符点交了单。
可以想象,我们将面临一个大的损失,但是让大家想不到的是,骗子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他在后面又下了一个连环套!
在第二批货出运的同时,对方又来信说,由于第一批货销售良好,他们准备追加一大一小两个货柜,除了改商标,什么都不变,但是交期必须是4月20日,还把价格提高了一块,并且马上修改了LC。碰到这么好的客户,任何厂家都会动心啊!虽然时间只有一个月,但是我们要努力接下这个定单!
一个月后,(请大家注意这段的时间差),我们的单据寄达对方银行,要求对方承兑。对方说:货到即办。不久第二批货到达英国港口,我们去函要求承兑,对方回答说:已承兑!并且告诉我们一个BANK REFERENCE NO,同时催我们发第三批货。随后我们第三批货也装上了开往英国的班轮。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每天到银行去查他们的BANK REFERENCE NO,总是一无所获。一直拖到3月26日,在确信我们最后一批货离开中国后,对方马上变脸了:“由于我方买主推迟提货,到十一月才能收货。请贵公司将此货在LC之外放给我,我们11月份付款!”
事已至此,任何人都明白,如果在LC之外放货意味着肉包子打狗。我们坚持如果不在LC项下解决,就将运回此货或者转卖他人。拖了整一个月到了4月20日前后,一方面运输公司来函说货在码头仓库存放了太长时间,每周将产生数千美金的滞港费,另一方面由于天气变热,另找买家并不容易,找到的又压价很低,我们准备安排运回。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另一个唱双簧的角色WESTFIELD 公司的OZA出现了,他作为调停人的角色说:运回去要花8000多美金的运费,还有几千美金的码头费用,我希望你们现实一点,我将说服他们按原价的75% 接受此货。
中国生意场上有句古话:货到地头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同意按75% 收回货款。
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从中也总结出了几点经验:第一不能急于成交,对客户资信不做调查;第二,对客户违反常态的做法,如收到样品却拒绝签发样品接受函,要提高警惕,他们签一个接受函没有什么困难,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给出口方的单据造成不符点;第三,千万不能在LC外放货,这样可能会分文不收。
写完这篇文章后我收到一位朋友的来信,他们也被类似手法砍走了一万多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