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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是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新型融资模式。然而,现行私募发行的制度设计制约了其良性发展,阻碍了其服务中小微企业功能的发挥。从证券发行监管、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小额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制度构建的他国经验三个维度,认为我国应该建立股权众筹小额公开发行豁免核准或注册制度。呼吁启动《证券法》相关内容的修订工作,在法律层级建立小额股权众筹公开发行核准或注册豁免制度,同时应该对众筹平台、投资者和融资者等参与主体进行必要的豁免限制和行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