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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黄岩区人民法院城关第二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历经半年之久的黄岩首例国有营业用房租赁案得到顺利解决。 原告黄岩区房地产管理处于1991年9月1日将坐落在城关劳动南路21—25号坐西朝东底层5间营业用房和二层7间办公用房,共计建筑面积373.16平方米,租赁给被告黄岩华侨商店。双方签订了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租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