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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学报》编辑部:贵部惠寄的刊有李炜光教授《财政有“功能”而无“职能”——与杨灿明教授商榷》一文(以下简称《商榷》)的2007年第1期学报收悉。《财政研究》2006年第7期刊载的拙文《财政职能辨析》(以下简称《辨析》),曾对当今财政学界主流观点的“财政三职能说”提出了质疑,认为财政的基本职能是保障职能,即保障国家(或政府)各部门履行其职责的财力需要。对于这一观点可能引起学术上的争议,本人确实有些预感,但如《商榷》)一文观点之“新奇”、言词之“犀利”,却是我始料未及。贵刊邀我专文予以作答,窃以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