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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正处于从单一的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结构向多中心的、自主的治理结构的转变过程之中。中国目前许多腐败形式的流行,都与转型期治理结构的某些过渡性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推进治理结构的变革,建立政治国家—市场经济—公民社会分工合作的新型治理结构,乃是构筑反腐败制度平台的重要举措。为此要求深化以市场化、民营化、分权化、自治化、网络化为基本面向的反腐败体制改革,同时要求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到反腐败过程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