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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改增”政策的实行给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本文立足于电力企业的日常纳税筹划,分析“营改增”带来的经济影响,探讨应对策略,以期使电力企业最大程度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进而提高企业财富价值。
关键词:营改增;电力企业;纳税筹划;对策
一、“营改增”对电力企业经营的积极影响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普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政策的实行给电力企业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所有的企业在各个环节上的交易均需要提供发票,尤其是购买环节的多种原料。当电力企业购买原料时,其所获得的发票能够将本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不仅降低了本企业的成本,而且减轻了本企业的税负压力。从整体税制的有效性而言,增值税发票能够帮助任何交易流程保留凭证,保障了企业的权利。此外,电力企业使用增值税,就是在不同的电力环节转化成本,消化本企业的税负。通过营改增,也能够使得企业保留一定量的现金,其经营方面所需要的成本被抵消,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再生产。从根本上来讲,营改增将有效敦促企业进行产业升级,促使企业改善现有的生产结构,进一步创造新的增长点,因此有利于电力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营改增”对电力企业经营的消极影响
本文认为,“营改增”对电力企业经营的消极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电力企业内尚不能形成完整的抵扣链。由于电力企业的购买方和消费方并非实施统一的税收管理方式,因此购买方的税费标准明显高于消费方的税务开支,这就导致双方存在税负不对等的问题。一般而言,税负过重,会直接导致部分企业减少设备的添置,进而导致无法在完整的交易流程中达到平衡。其次,不同的电力企业之间的税负结构不同,导致其在成本核算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可以认为,营改增会对造价模式带来较大的冲击,甚至影响计价的一系列规则。最后,电力企业尽管是龙头产业,但是在目前的税制下受益不多,因此很难改善盈利水平。一旦实施营改增,会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失效,进而改变现有的合同模式。一般而言,电力企业都是依存于大而全的经营模式,一旦营改增,将改变传统的共享和转包活动。尤其是电力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外包时,会使合同的签订、税费的计算、成本的分摊等出现较大的变动。
三、“营改增”后电力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策略
(一)做好经营战略规划和财会系统的构建工作
由于实务工作中,电力企业在增值税纳税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从而丧失了一部分应享有的税务权利。因此在经营战略规划中,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应当加大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而减少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合作,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实行专票专管,并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工作,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另外,可以考虑搭建完善的税务和会计核算系统,嵌入相关的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等,方便财税人员及时准确地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确保应享受的税收优惠都能够实现,有助于企业增加财务资源。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外聘财税领域的专家到企业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新政策的解读和讲解,并且将纳税筹划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通过纳税筹划的政策,给企业节省了较大金额的税额的,应当增加其绩效工资。
(二)做好纳税筹划的策划工作
在具体的税务筹划层面,应当根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增值税的基本原理,降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增加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常见的譬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及交易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拖延收入的确认时点,即延长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确认时点,获取时间上的财务利益;反过来,要求供应商尽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与之相配套的,是在进行原材料采购、聘请员工、采用发包方式进行基础工程建设的时候,强化发票的管理。此外,还应当寻找政策优惠措施,现在还处于“营改增”政策刚开始全面试行的阶段,在政策制定方面和政策的具体落实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漏洞,在这样一个初期发展阶段,某些行业、某些地区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税务总局会出台一些相关的文件,給予一些事项税收优惠措施,特别是施工周期较长的基础建设工程,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力度可能还比较大。
(三)做好“营改增”后纳税筹划的辅助工作
首先,要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确保企业能够熟练应对“营改增”政策导致的经济后果,加强与分包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协商和沟通工作,使得纳税筹划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其次,是要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工作。在与相关的分包商签订基础工程设施建设的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职责与权限、对相关税收的纳税义务负担人、纳税时间、货款支付结算要求都作出详尽的规范,避免在纳税的时候出现权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另外加强与分包商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在必要的时候,如果不同的纳税主体进行纳税可以节省税务资源,则应当灵活机动地进行适时调整。
四、结论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大势所趋,在制定相应的纳税筹划政策的时候,应当站在企业全局的角度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范围内,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切勿为了局部利益的最优化,而增加企业整体的应纳税额,避免急功近利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现象发生,管理层应当站在战略层面,制订相应的计划和方针,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制定宏观的政策来实现这一目标。
(作者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栋.电力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研究[J].北方经贸,2014(11):98-99.
[2]周雅洁.“营改增”对电力企业发展的影响初探[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14):32.
关键词:营改增;电力企业;纳税筹划;对策
一、“营改增”对电力企业经营的积极影响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普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政策的实行给电力企业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所有的企业在各个环节上的交易均需要提供发票,尤其是购买环节的多种原料。当电力企业购买原料时,其所获得的发票能够将本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不仅降低了本企业的成本,而且减轻了本企业的税负压力。从整体税制的有效性而言,增值税发票能够帮助任何交易流程保留凭证,保障了企业的权利。此外,电力企业使用增值税,就是在不同的电力环节转化成本,消化本企业的税负。通过营改增,也能够使得企业保留一定量的现金,其经营方面所需要的成本被抵消,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再生产。从根本上来讲,营改增将有效敦促企业进行产业升级,促使企业改善现有的生产结构,进一步创造新的增长点,因此有利于电力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营改增”对电力企业经营的消极影响
本文认为,“营改增”对电力企业经营的消极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电力企业内尚不能形成完整的抵扣链。由于电力企业的购买方和消费方并非实施统一的税收管理方式,因此购买方的税费标准明显高于消费方的税务开支,这就导致双方存在税负不对等的问题。一般而言,税负过重,会直接导致部分企业减少设备的添置,进而导致无法在完整的交易流程中达到平衡。其次,不同的电力企业之间的税负结构不同,导致其在成本核算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可以认为,营改增会对造价模式带来较大的冲击,甚至影响计价的一系列规则。最后,电力企业尽管是龙头产业,但是在目前的税制下受益不多,因此很难改善盈利水平。一旦实施营改增,会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失效,进而改变现有的合同模式。一般而言,电力企业都是依存于大而全的经营模式,一旦营改增,将改变传统的共享和转包活动。尤其是电力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外包时,会使合同的签订、税费的计算、成本的分摊等出现较大的变动。
三、“营改增”后电力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策略
(一)做好经营战略规划和财会系统的构建工作
由于实务工作中,电力企业在增值税纳税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从而丧失了一部分应享有的税务权利。因此在经营战略规划中,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应当加大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而减少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合作,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实行专票专管,并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工作,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另外,可以考虑搭建完善的税务和会计核算系统,嵌入相关的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等,方便财税人员及时准确地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确保应享受的税收优惠都能够实现,有助于企业增加财务资源。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外聘财税领域的专家到企业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新政策的解读和讲解,并且将纳税筹划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通过纳税筹划的政策,给企业节省了较大金额的税额的,应当增加其绩效工资。
(二)做好纳税筹划的策划工作
在具体的税务筹划层面,应当根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增值税的基本原理,降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增加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常见的譬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及交易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拖延收入的确认时点,即延长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确认时点,获取时间上的财务利益;反过来,要求供应商尽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与之相配套的,是在进行原材料采购、聘请员工、采用发包方式进行基础工程建设的时候,强化发票的管理。此外,还应当寻找政策优惠措施,现在还处于“营改增”政策刚开始全面试行的阶段,在政策制定方面和政策的具体落实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漏洞,在这样一个初期发展阶段,某些行业、某些地区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税务总局会出台一些相关的文件,給予一些事项税收优惠措施,特别是施工周期较长的基础建设工程,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力度可能还比较大。
(三)做好“营改增”后纳税筹划的辅助工作
首先,要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确保企业能够熟练应对“营改增”政策导致的经济后果,加强与分包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协商和沟通工作,使得纳税筹划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其次,是要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工作。在与相关的分包商签订基础工程设施建设的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职责与权限、对相关税收的纳税义务负担人、纳税时间、货款支付结算要求都作出详尽的规范,避免在纳税的时候出现权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另外加强与分包商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在必要的时候,如果不同的纳税主体进行纳税可以节省税务资源,则应当灵活机动地进行适时调整。
四、结论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是大势所趋,在制定相应的纳税筹划政策的时候,应当站在企业全局的角度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范围内,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切勿为了局部利益的最优化,而增加企业整体的应纳税额,避免急功近利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现象发生,管理层应当站在战略层面,制订相应的计划和方针,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制定宏观的政策来实现这一目标。
(作者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栋.电力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研究[J].北方经贸,2014(11):98-99.
[2]周雅洁.“营改增”对电力企业发展的影响初探[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