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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和运营监督人的制度存在内在的冲突,从而无法实现"政资分开"的目标,行政对国有资本运营的干预难以避免.因此,作者提出引入信托制度设计,由国家作为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运营合同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信托目的.期望通过建立信托制度的双重所有权的法律,赋予受托人最大化的运营国有资本的权力,有效阻隔政府对国有资本运营的干预.同时在信托法框架内,受托人对受益人和委托人承担忠诚和注意义务也可以确保国有资本不受侵犯.文章对我国国有资本运营中的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