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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1,25二羟维生素D3(1.25(OH)2D3)、全反式维甲酸(RA)和小剂量阿糖胞苷(AraC)或无细胞胎肝液联合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18例,完全缓解(CR)2例,部分缓解(PR)8例,总有效率55.6%,平均生效时间45.9天,平均达标准时间55.9天,疗效持续3个月至4年;未达疗效标准者血像也有不同程度改善,毒性可耐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