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出门在外实属不易,除了胆量之外,还需要一双识人认物的慧眼。如今社会鱼龙混杂,其中不乏心术不正之人,他们专挑涉世未深的少年或善良纯朴的农民进行坑骗。且骗术手段也是日新月异,不断翻新。为提高“免疫力”,我们有必要了解这些伪装性强的求职陷阱和生活骗术。
一、日新月异的求职陷阱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过的“十大求职陷阱”是:以招聘为名、替培训机构拉揽生源的培训陷阱;以“实习”为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实习陷阱;巧立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的收费陷阱;“岗位名称诱人,实际工作气人”的名称陷阱;招聘前称合同工,录用后改劳务工的劳务陷阱;招聘“销售员”从事推销或传销工作的推销陷阱;以“考察”为名,无偿占用设计成果的侵权陷阱;招聘“文员”、“主管”当保险代理的保险陷阱;“新人换旧人”的试用期陷阱;借招聘做广告,“不是招人是卖货”的广告陷阱。其中前几项骗术特征较为明显,“技术”含量较低,而后几项则隐蔽性强,需较长时间才能识破。以下举出几个典型骗局的例子帮助大家防范。
1.保险代理的保险陷阱:毕业不久的小马在网上看到某保险公司招聘“业务员”,薪酬每月2000元以上,便去应聘。面试他的是该公司代理人郑某和温某,试用期间,他们要求小马推销掉两份保额为10万元的合同,如果成功,就可以通过考核成为正式代理人。于是,小马一边给“师傅”打下手,一边推销保险,三个月来一分钱薪水没有拿到,还自掏腰包请客户吃饭。就在小马好不容易推销掉两份保险后,两位“师傅”突然跳槽去了其他保险公司,之后便对小马不闻不问了。小马找到该公司,但公司人事档案里根本没有小马的记录,他在这三个月中也没有签过任何书面合同。小马这才明白,他被这些“保险蟑螂”给坑了。
提醒:千万不要听信这些骗子的甜言蜜语,他们常以征求内勤、业务员为幌子,让求职者掉入拉保险的陷阱。上班后,你会发现工作没有底薪,更没有员工福利。工作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问清楚工作内容与性质。
2.借招聘做广告陷阱:李林看到某企业在招聘,而且招聘人数颇多、岗位颇全,下到销售员上到公司经理。通过“内部”人士提醒,他才明白:原来招聘是假,借机宣传是真。“在媒体上打广告价钱太贵,在这儿我们可是老客户,因为‘摊位费’便宜。”该“内部”人员称。
提醒: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大型综合招聘会上,有的招聘单位会把招聘岗位、人员等定得很全、很多,以此显示企业的实力,而对于求职者的回答最终往往是:“等通知吧!”对于这种企业,求职者就没必要在它那里浪费时间了。
二、出国劳务“黑中介”骗术曝光
近年来,随着我国境外劳务输出业务的增多,国内“打洋工”受骗案屡见不鲜,应聘者被骗出国后无工可打而又无钱回家的事件也时有耳闻。
1.高薪诱惑:“我公司拟招收赴欧洲针织工若干名,月薪500~600美元(不含加班费)……”看到有如此优厚薪酬的企业,对一心想出国打工的求职者来说,其诱惑力可想而知。于是求职者把身边仅有的钱财都统统掏了出来,结果却是,当地消费高得要命,工资根本不够用,生活保障也成问题。
提醒:求职者在得到这些“工作轻松、工资又高”的招聘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掂量,不要轻易被迷惑,而应冷静地分析和对待。
2.虚假信息:2003年,李某等人以在南非开办服装加工厂为名,非法在河北、河南等地招募劳务人员18人,每人收费55800元人民币。结果受骗人员到南非后无劳可务,回国后,李某等人早没了踪影,损失无法追回。
提醒:获得招工信息后,先要电话咨询,或直接到提供劳务信息的中介公司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是假的,公安、工商部门将对此及时进行查处。最关键的是要选择合法的劳务中介,以确保其招工信息的真实性。
3.违规招工,拖欠工资:2005年初,衡水一家外派劳务公司受委托招收数十名劳务人员赴阿联酋从事建筑工作,因培训考试把关不严,致使一些劳务人员到国外后无法从事工作,拿不到工资,被迫回国。尽管是正规的中介公司,但有时也会对招工项目进行夸大宣传,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出国后管理不严格,导致外方雇主拖欠工资等事件发生。
提醒: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前一定要弄清楚出国打什么工,工资总额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个人支付的比例占多少。向外派公司交纳的出国服务费不能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12.5%。交费后要索取正规收据,不能收白条。保存好每一份合同和交费收据,以备日后有据可查。
4.假借培训骗钱:为使赴外劳务人员尽快适应国外生活,需要进行出国前的培训。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谭某曾在塞浦路斯的餐馆干过几年,2004年回国前,与在国外的朋友密谋在国内招收劳务人员,以培训人员出境务工的名义,从中非法牟利。
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国打工一定要参加相关培训,在获得“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后,方能被派往国外务工。通常,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培训费一般在150~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费),培训费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交给经营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是不能交钱的,正规的公司在和务工人员签署合同之前已经和国外的业主签订了合同,一定要向其索要这份合同查看。另外,一定要上网查看标准的合同范本,以此来判断真伪。还有,出国劳务费用要直接交给经营公司,受经营公司委托招人的单位无权收费,所交纳的费用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以供日后索赔用。至于签合同、办手续以及其他诸多注意事项都应建立在不受骗的基础上,才能规范进行。(上海 许红伟)
一、日新月异的求职陷阱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过的“十大求职陷阱”是:以招聘为名、替培训机构拉揽生源的培训陷阱;以“实习”为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实习陷阱;巧立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的收费陷阱;“岗位名称诱人,实际工作气人”的名称陷阱;招聘前称合同工,录用后改劳务工的劳务陷阱;招聘“销售员”从事推销或传销工作的推销陷阱;以“考察”为名,无偿占用设计成果的侵权陷阱;招聘“文员”、“主管”当保险代理的保险陷阱;“新人换旧人”的试用期陷阱;借招聘做广告,“不是招人是卖货”的广告陷阱。其中前几项骗术特征较为明显,“技术”含量较低,而后几项则隐蔽性强,需较长时间才能识破。以下举出几个典型骗局的例子帮助大家防范。
1.保险代理的保险陷阱:毕业不久的小马在网上看到某保险公司招聘“业务员”,薪酬每月2000元以上,便去应聘。面试他的是该公司代理人郑某和温某,试用期间,他们要求小马推销掉两份保额为10万元的合同,如果成功,就可以通过考核成为正式代理人。于是,小马一边给“师傅”打下手,一边推销保险,三个月来一分钱薪水没有拿到,还自掏腰包请客户吃饭。就在小马好不容易推销掉两份保险后,两位“师傅”突然跳槽去了其他保险公司,之后便对小马不闻不问了。小马找到该公司,但公司人事档案里根本没有小马的记录,他在这三个月中也没有签过任何书面合同。小马这才明白,他被这些“保险蟑螂”给坑了。
提醒:千万不要听信这些骗子的甜言蜜语,他们常以征求内勤、业务员为幌子,让求职者掉入拉保险的陷阱。上班后,你会发现工作没有底薪,更没有员工福利。工作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问清楚工作内容与性质。
2.借招聘做广告陷阱:李林看到某企业在招聘,而且招聘人数颇多、岗位颇全,下到销售员上到公司经理。通过“内部”人士提醒,他才明白:原来招聘是假,借机宣传是真。“在媒体上打广告价钱太贵,在这儿我们可是老客户,因为‘摊位费’便宜。”该“内部”人员称。
提醒: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大型综合招聘会上,有的招聘单位会把招聘岗位、人员等定得很全、很多,以此显示企业的实力,而对于求职者的回答最终往往是:“等通知吧!”对于这种企业,求职者就没必要在它那里浪费时间了。
二、出国劳务“黑中介”骗术曝光
近年来,随着我国境外劳务输出业务的增多,国内“打洋工”受骗案屡见不鲜,应聘者被骗出国后无工可打而又无钱回家的事件也时有耳闻。
1.高薪诱惑:“我公司拟招收赴欧洲针织工若干名,月薪500~600美元(不含加班费)……”看到有如此优厚薪酬的企业,对一心想出国打工的求职者来说,其诱惑力可想而知。于是求职者把身边仅有的钱财都统统掏了出来,结果却是,当地消费高得要命,工资根本不够用,生活保障也成问题。
提醒:求职者在得到这些“工作轻松、工资又高”的招聘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掂量,不要轻易被迷惑,而应冷静地分析和对待。
2.虚假信息:2003年,李某等人以在南非开办服装加工厂为名,非法在河北、河南等地招募劳务人员18人,每人收费55800元人民币。结果受骗人员到南非后无劳可务,回国后,李某等人早没了踪影,损失无法追回。
提醒:获得招工信息后,先要电话咨询,或直接到提供劳务信息的中介公司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是假的,公安、工商部门将对此及时进行查处。最关键的是要选择合法的劳务中介,以确保其招工信息的真实性。
3.违规招工,拖欠工资:2005年初,衡水一家外派劳务公司受委托招收数十名劳务人员赴阿联酋从事建筑工作,因培训考试把关不严,致使一些劳务人员到国外后无法从事工作,拿不到工资,被迫回国。尽管是正规的中介公司,但有时也会对招工项目进行夸大宣传,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出国后管理不严格,导致外方雇主拖欠工资等事件发生。
提醒: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前一定要弄清楚出国打什么工,工资总额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个人支付的比例占多少。向外派公司交纳的出国服务费不能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12.5%。交费后要索取正规收据,不能收白条。保存好每一份合同和交费收据,以备日后有据可查。
4.假借培训骗钱:为使赴外劳务人员尽快适应国外生活,需要进行出国前的培训。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谭某曾在塞浦路斯的餐馆干过几年,2004年回国前,与在国外的朋友密谋在国内招收劳务人员,以培训人员出境务工的名义,从中非法牟利。
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国打工一定要参加相关培训,在获得“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后,方能被派往国外务工。通常,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培训费一般在150~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费),培训费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交给经营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是不能交钱的,正规的公司在和务工人员签署合同之前已经和国外的业主签订了合同,一定要向其索要这份合同查看。另外,一定要上网查看标准的合同范本,以此来判断真伪。还有,出国劳务费用要直接交给经营公司,受经营公司委托招人的单位无权收费,所交纳的费用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以供日后索赔用。至于签合同、办手续以及其他诸多注意事项都应建立在不受骗的基础上,才能规范进行。(上海 许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