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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以确凿的史料批驳了戈公振的“邸通奏报”说,指出邸在汉代只是通朝报的住所,还不是一种正式负责“通奏报”的信息传播机构。然后通过有关史料从反面证明在汉代并没有出现邸报,并指出当时京师和地方之间确实存在新闻信息的传播和沟通,但其传播媒介并非后世所说的“邸报”,而是一种非公开性传播的比较原始的新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