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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国增值税制度的基本情况 1.增值税在法国税务体系中的地位: 增值税是1954年由法国经济学专家发明的,1966年6月1日法国正式实行了增值税制度,增值税占法国税务总收入的40%,税务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而增值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左右。增值税在法国已成为经济领域中的普遍税种,有近98%需交纳工商利润所得税和公司税的自然人和法人,70%需交纳非商业利润所得税的自然人和法人及40%需交纳农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