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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国家在立法方面也在不断补充和完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的行为类型增加至四种,即醉酒驾驶、飙车驾驶、超员超速驾驶以及违规运输危化物品驾驶,该罪的量刑问题直接关系到危险驾驶罪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实现。文章通过对司法实践中60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分析发现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并按照量刑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构建出危险驾驶罪量刑具体操作流程,以期待完善该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量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