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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前教育的属性定位、收益及公平来看,政府都应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为保证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还应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包括制定和实施有关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与成本分担的法律法规;科学核算各地学前教育成本,预估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具有地域差异性与补偿性的成本分担模式;建立并完善独立于政府与幼儿园的第三方财政监督体系等,以此保障政府投入的力度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