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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道县获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0万元.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阳光操作,严格遵守“两不准、四严禁”规定:不准在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不准向经销商乱收任何形式的费用;严禁暗箱操作和违规运作,严禁弄虚作假和倒卖、转让、空套补贴指标,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