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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一起游戏时,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这是幼儿以自我为中心的必然结果,但是这种冲突对于孩子来说却是大有裨益的。在冲突中,通过吵嘴可以斗智,学会了解别人的想法,掌握有益的交往策略。但是一旦当孩子的矛盾冲突已超过小打小闹,教师的袖手旁观将会导致不必要的伤害时,教师必须及时干预,并且要有策略有技巧地干预,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就此解决。
浙江的特级教师朱静怡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她班上有一个特别爱攻击别人的小男孩,有一天在卫生间里被全班小朋友围住了。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数落他的种种不是,甚至平时比较胆小的小朋友也趁着人多挥着自己的小拳头进行还击。朱老师发现了,并没有立即制止。因为这确实是一个让老师头疼的经常欺负别的小朋友。老师认为让全班同学教训教训他也未尝不是好事。过了一会儿,朱老师发现小朋友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才走进卫生间干预。她让其他小朋友出去,然后对着那个被打的孩子说:“你活该。”朱老师并没有说其他什么,只是运用了促成反省策略,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想这一定能促成这个小朋友对自己以往行为的反省。有时教师也可以采用冷处理策略,淡化冲突后果的严重性,利用教育机智转移幼儿的冲突情绪,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时教师也可采取移情策略让冲突双方检验各自的立场和心境,试着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待整个问题,以达成相互理解。对孩子中发生的一些矛盾冲突,教师要查清问题,不要一味地给孩子扣“道德不好”的帽子,不问青红皂白就让一方给另一方道歉。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幼儿之间的冲突呢?
一、 在教育过程中要因人而异
传统观念认为打人不是好孩子应有的表现,人们只喜欢顺从、听话的孩子,而事实上这样的“好孩子”往往缺乏勇气和自信,遇到问题只能求助于别人解决。如果教师不在场,向谁求助呢?况且,如果只教育孩子一味忍让,会使那些平时爱抢玩具、爱打人的孩子的行为愈演愈烈。“谦让”是一种传统美德,但是面对那些从来不懂得谦让的孩子,一味忍让只能是更纵容、迁就其不良行为。根据每个幼儿的气质特点和行为特点对症下药,培养幼儿人际交往中的基本技能和处理冲突的正确方法。教师应积极引导幼儿发扬优良品质,同时避免自己消极适应幼儿的特点及日常行为存在的个体差异。有些幼儿以前从不打人,胆小甚至怯懦,在争执中不能坚持自己的观点,面对挨打或者被抢走玩具时只是哭泣或者生气、报告老师。在家中的教育下,别人先动手打他时会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些幼儿则是脾气急躁,一有不开心就动手打人,平时爱欺负他人。对这两种类型的幼儿应区别对待。对前一种类型的幼儿,教师应意识到幼儿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勇气和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抗意识,这是幼儿的进步。教师不能简单地批评幼儿而应适当地鼓励他,否则会挫伤幼儿的自尊及正在建立中的勇气。但是不能强化幼儿“打人”这种行为。后一种平时就攻击性较强的幼儿,对其行为绝不能迁就,助长其任性和攻击行为,要采取批评及其他多种教育方式。如引导他体会被打的心情,或者让他尝尝离开集体的孤独,可以让别的幼儿暂时孤立他,让其感到自己的行为不被别人接纳,逐步矫正其打人行为。
二、 对幼儿之间的冲突要合理引导
幼儿之间的争执、打架,往往是由于幼儿年龄局限所引起的言行脱节造成的。幼儿外部行为规范还没有真正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因此争吵、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有时刚刚拌嘴后又走到一起。在冲突的过程中,幼儿会慢慢积累经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说这是一种磨合的过程。教师要利用这一契机,在协助解决幼儿矛盾冲突中,增长幼儿与人相处的经验和技能,有意识的培养幼儿心理承受能力,教育幼儿在不损害别人的利益的前提下,敢于和善于保护个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冲突源于幼儿自身,教师应将问题留在给幼儿自己解决,调动他们的思维。教师要在解决冲突中对幼儿的发展负责,透过幼儿的行为解决其心理矛盾。但是,教师也要注意不能用成人的思维方式去看待孩子的冲突。不应把“打人”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仍旧要培养幼儿友好相处、宽容大度的品行。不能指望在没有矛盾冲突的空间中培养好的品行,而应在复杂的变幻中培养幼儿独立的能力,这就需要与家庭配合。
三、 应让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一致
幼儿的行为很大一部分受家庭教育的影响。因此,应让家长正确对待幼儿之间的冲突。孩子在冲突中受伤,家长不应耿耿于怀。培养幼儿独立、自信的品格是正确的,但是也不能教育孩子只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幼儿年龄小,受道德发展水平的限制,是非观念还不明确,不能区分主动打人与在被攻击后还手的区别。若每次遇到挫折或委屈都以武力来维护自己,多次之后,打人行为就得到强化,内化成习惯性的行为。久而久之形成幼儿好攻击的个性心理特征,同样是一种不健全的人格。
不能以成人的是非观念来衡量幼儿之间的冲突,要教育孩子自己合理解决问题。教师应帮助家长找到适宜的教育措施,培养幼儿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挫折耐受性及克服困难的意志。让幼儿、家长沟通,引导幼儿明白武力解决问题是不对的道理。让幼儿在亲身体会中接受教育,才能更好地内化教育。
总之,教师在解决幼儿冲突时,不仅仅是管理幼儿,解决矛盾,处理问题,重要的是要树立新观念,有长远的意识,考虑如何更好的促进幼儿的发展。
浙江的特级教师朱静怡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她班上有一个特别爱攻击别人的小男孩,有一天在卫生间里被全班小朋友围住了。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数落他的种种不是,甚至平时比较胆小的小朋友也趁着人多挥着自己的小拳头进行还击。朱老师发现了,并没有立即制止。因为这确实是一个让老师头疼的经常欺负别的小朋友。老师认为让全班同学教训教训他也未尝不是好事。过了一会儿,朱老师发现小朋友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才走进卫生间干预。她让其他小朋友出去,然后对着那个被打的孩子说:“你活该。”朱老师并没有说其他什么,只是运用了促成反省策略,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想这一定能促成这个小朋友对自己以往行为的反省。有时教师也可以采用冷处理策略,淡化冲突后果的严重性,利用教育机智转移幼儿的冲突情绪,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时教师也可采取移情策略让冲突双方检验各自的立场和心境,试着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待整个问题,以达成相互理解。对孩子中发生的一些矛盾冲突,教师要查清问题,不要一味地给孩子扣“道德不好”的帽子,不问青红皂白就让一方给另一方道歉。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幼儿之间的冲突呢?
一、 在教育过程中要因人而异
传统观念认为打人不是好孩子应有的表现,人们只喜欢顺从、听话的孩子,而事实上这样的“好孩子”往往缺乏勇气和自信,遇到问题只能求助于别人解决。如果教师不在场,向谁求助呢?况且,如果只教育孩子一味忍让,会使那些平时爱抢玩具、爱打人的孩子的行为愈演愈烈。“谦让”是一种传统美德,但是面对那些从来不懂得谦让的孩子,一味忍让只能是更纵容、迁就其不良行为。根据每个幼儿的气质特点和行为特点对症下药,培养幼儿人际交往中的基本技能和处理冲突的正确方法。教师应积极引导幼儿发扬优良品质,同时避免自己消极适应幼儿的特点及日常行为存在的个体差异。有些幼儿以前从不打人,胆小甚至怯懦,在争执中不能坚持自己的观点,面对挨打或者被抢走玩具时只是哭泣或者生气、报告老师。在家中的教育下,别人先动手打他时会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些幼儿则是脾气急躁,一有不开心就动手打人,平时爱欺负他人。对这两种类型的幼儿应区别对待。对前一种类型的幼儿,教师应意识到幼儿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勇气和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反抗意识,这是幼儿的进步。教师不能简单地批评幼儿而应适当地鼓励他,否则会挫伤幼儿的自尊及正在建立中的勇气。但是不能强化幼儿“打人”这种行为。后一种平时就攻击性较强的幼儿,对其行为绝不能迁就,助长其任性和攻击行为,要采取批评及其他多种教育方式。如引导他体会被打的心情,或者让他尝尝离开集体的孤独,可以让别的幼儿暂时孤立他,让其感到自己的行为不被别人接纳,逐步矫正其打人行为。
二、 对幼儿之间的冲突要合理引导
幼儿之间的争执、打架,往往是由于幼儿年龄局限所引起的言行脱节造成的。幼儿外部行为规范还没有真正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因此争吵、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有时刚刚拌嘴后又走到一起。在冲突的过程中,幼儿会慢慢积累经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说这是一种磨合的过程。教师要利用这一契机,在协助解决幼儿矛盾冲突中,增长幼儿与人相处的经验和技能,有意识的培养幼儿心理承受能力,教育幼儿在不损害别人的利益的前提下,敢于和善于保护个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冲突源于幼儿自身,教师应将问题留在给幼儿自己解决,调动他们的思维。教师要在解决冲突中对幼儿的发展负责,透过幼儿的行为解决其心理矛盾。但是,教师也要注意不能用成人的思维方式去看待孩子的冲突。不应把“打人”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仍旧要培养幼儿友好相处、宽容大度的品行。不能指望在没有矛盾冲突的空间中培养好的品行,而应在复杂的变幻中培养幼儿独立的能力,这就需要与家庭配合。
三、 应让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一致
幼儿的行为很大一部分受家庭教育的影响。因此,应让家长正确对待幼儿之间的冲突。孩子在冲突中受伤,家长不应耿耿于怀。培养幼儿独立、自信的品格是正确的,但是也不能教育孩子只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幼儿年龄小,受道德发展水平的限制,是非观念还不明确,不能区分主动打人与在被攻击后还手的区别。若每次遇到挫折或委屈都以武力来维护自己,多次之后,打人行为就得到强化,内化成习惯性的行为。久而久之形成幼儿好攻击的个性心理特征,同样是一种不健全的人格。
不能以成人的是非观念来衡量幼儿之间的冲突,要教育孩子自己合理解决问题。教师应帮助家长找到适宜的教育措施,培养幼儿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挫折耐受性及克服困难的意志。让幼儿、家长沟通,引导幼儿明白武力解决问题是不对的道理。让幼儿在亲身体会中接受教育,才能更好地内化教育。
总之,教师在解决幼儿冲突时,不仅仅是管理幼儿,解决矛盾,处理问题,重要的是要树立新观念,有长远的意识,考虑如何更好的促进幼儿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