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的“正宗”形式,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社团组织,它是以合作原则为基础组建并发展起来的。合作社立法首先应体现合作原则,凸现其在投资制度、产权制度、治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方面的自身特点,其次还应将其放入各类经济社团组织立法的大环境下进行制度筛选,以避免经济社团组织之问立法中的不和谐现象。借鉴国外合作社立法实践,我国合作社立法应重点就合作社的类型选择、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合作社的股权设置与分配制度、合作社的责任体系诸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