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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的历史年代,人们曾经认定:城市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城市基层政权组织,也是人民经济生活的统一组织者;其经济基础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而全民所有制是主体;是改造旧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的工具;是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的组织形式.但后来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在沿用"城市人民公社"名称的前提下,基本上否定了前面的说法,城市人民公社的涵义几乎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反映了城市人民公社在我国的破产,更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