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比较足球裁判试论法官的功能及实现法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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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中国新闻周刊》上看到一篇发人深省的评论,评论指出,社会现实最怕缺失的是什么,是底线!没有底线,裁判就会大吹黑哨,操控比赛;没有底线,企业就会弄虚作假;没有底线,官员就会贪赃舞弊;没有底线,警察就会刑讯逼供;没有底线,法官就会草菅人命,徇私枉法!六个"没有底线"字字灼人眼球,呼吁着对于法治秩序的追寻与向往,西方法谚有云: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在法治秩序的维护与构建中,法官作为承载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其重要作用毋庸置疑。
  从足球裁判执法比赛到法官司法裁判总会找到一些相似的地方,一般来说就是裁判的权威,程序的正义,效率的公正三方面。足球比赛称之为"世界第一运动",这样一项充满激情与魅力的世界性体育竞技大项,势必存在纠纷,虽然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是在竞技领域,谁能保证和平竞技而不出现一点点纠纷或摩擦呢?足球运动源远流长,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球队之间的火爆对抗异彩纷呈。当下比较著名的属巴塞罗那与皇家马德里之间的国家德比,一方面是加泰罗尼亚地区与马德里之间长期的民族纠葛,另一方面二战时期,西班牙佛朗哥政府对于西班牙王室支持的皇家马德里球队的偏袒以及对加泰罗尼亚地区球队的压制,造成当今这样充满火药味的德比较量。所以,"足球比赛是和平时代没有硝烟的战争",因而有纠纷就有第三方中立裁决,否则纠纷进一步升级,足球竞技也难以有序进行,"法律诉讼则是文明社会不带武器的决斗"。
  有竞技就有对立,有对立就有纠纷,有游戏就有胜负,要胜负分明就需要规则,所以人们才要不懈地追求公正。本届世界杯有几场比赛争议较大,就在于判决有失公允, 2010年世界杯决赛,西班牙与荷兰战况胶着,荷兰球员德容因动作幅度过大被裁判一张红牌罚下,也成了西班牙一球定乾坤最终夺冠的分水岭。公正和效率又是孪生兄弟,因而国际足联一直在是否采用录像帮助裁判执法的问题上态度谨慎,如果稍有争议就停下比赛观看录像再作判罚,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足球运动的流畅性与观赏性,如果以比赛的延缓作为牺牲而获得这种公正则有待商榷。司法判决何尝不是如此,司法实践中有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一场官司打的旷日持久,不仅耗时费力,劳民伤财,甚至诉讼也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可能演变成"踢皮球"式的扯皮。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罗伯斯庇尔说过,"诉讼程序不过是法律对于法官弱点和私欲采取的预防措施而已。"美国学者威廉姆斯.道格拉斯曾经指出"权利法案的大多数条款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点并不是毫无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和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温家宝总理在广东视察讲话也深刻指出:"没有程序民主就没有实质民主。"从足球比赛发源至今,摒弃一些落后野蛮的比赛行为,发展一些科学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从封建社会刑讯逼供合法化到如今社会,文明与民主的发展,对人权的重视,相信随着历史轨迹的前进,人们所期待的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公正性,程序性,法治秩序将最终形成。
  那么法官的作用或者功能又体现在哪里呢?个人认为有如下三点重要功能:首先是解决纠纷,继而实现法律,然后就要形成规则,而第三点正是判例法国家法官造法的体现。而对于绿茵场上执法比赛的足球裁判,这个群体则致力于解决场上比赛的纠纷,防止双方不遵守比赛规则及违背竞技道德等状况的出现,而法官则有着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职能。
  裁判可以被看作为足球竞技赛场的"法官",一只哨子吹响对比赛公正执法的号角,而法官不妨被认为是社会生活领域的"裁判",一只法槌敲定对双方当事人纠纷的解决,裁判被称作"黑衣天使",法官则身穿神圣的黑色法袍,一旦裁判的哨子被金钱所腐蚀,被权力所操纵,这样的"黑哨"不仅仅是对赛场公正秩序的破坏,更严重者,涉及了权钱交易,涉嫌受贿,违法操控比赛,触犯法律的红线,锒铛入狱,小小的赛场如此,人们对于足球裁判多半会嘲讽指责,而当代表正义与公平的法官也放下自己心中的天枰,为权力所驾驭,为物欲所诱导,不行法者之操守,徇私枉法,滥用手中被赋予执行公正的神圣权力,甚至草菅人命,那么他触犯的不仅是法律的红线,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他触犯的乃是法律的权威和人们心目中对于公平正义的永久向往,人民痛心疾首,手执正义之剑的忒密斯女神也会双手颤抖,泪落苍穹。清朝雍正皇帝曾与臣下有言,"法者不正则纲常难行,秩序不通;秩序不通则冤狱盛行;冤狱盛行则法治不行;法治不行则天下大乱"。话虽出自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却一针见血,足以警世人千载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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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田鹏(1988- )男,甘肃靖远,兰州大学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
其他文献
陕北神木话的助词“着”[·t(?)],用法可大致分为四种,与北京话多有不同。1.表进行态1.1.神木话的“着”表进行态时,可用于动词性谓语句和形容词性谓语句,不过,其位置跟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