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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以下简称<通知>)2008年12月31日发布,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对公益性社会组织(主要是基金会)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等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并首次将税前捐赠扣除资格的取得和取消与基金会年检结论及评估等级联系到一起.<通知>的实施必将对利用税收手段培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主要是基金会),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起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