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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多层建筑物发展的产物,其内容经历了一个从一元论到二元论再到三元论的演变过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持分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法性"要素之一,与普通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成员权相比,有自己的特点.建筑物持分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其客体即共用部分.建筑物持分权的权能种类虽然与普通所有权、专有权无异,但其行使则应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