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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七条系我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对限制数据跨境传输做出规定。在世界范围内此类规定并不少见,但各国规制模式有所不同并且存在紧张和冲突关系。限制数据跨境传输的国际冲突,对各国数据监管提出重大挑战,也对企业的跨国经营带来风险与不确定性。基于对主要司法区的限制数据传输规制模式差异的现状与原因的比较研究,本文探讨了协调的可能路径以及中国的合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