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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苦难是人类生存永恒的主题,不同的时代和文化给予了不同的解答。美国南方女作家弗兰纳尔·奥康纳传承了基督教的救赎理念,让苦难成为人生宝贵的契机,使人在苦难中经历灵魂的拯救,生命得到历练,精神得以升华,最终成为上帝恩典的纪念碑。
关键词: 小说《永久的颤栗》 苦难 颤栗 救赎 顿悟
二十世纪似乎是一个解构和颠覆的时代。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将许多精神文明的传统远远地抛在了后面,人变得浮躁与焦虑不安。失去了本质的人只能生活在“精神的荒原”,成为一个“局外人”。可一旦当人们意识到物质文明发展所留下的精神空白时,就开始思索生存问题。而生活中生存与痛苦似乎是相伴相生的。如哲学家叔本华所说:“无聊是最明显的人类苦难的渊源……对于人,死亡是真切的,于是生命的痛苦就更苦……”(梅特林克,1992:90)作为人类灵魂的守望者,作家们更是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以他们的方式寻找答案。
一
美国南方女作家弗兰纳尔·奥康纳是一个以“关注人的精神生活而著称”(吴富恒、王誉公,1990:845)的小说家。在短暂的一生中她有很长一段时间与病痛为伴。弗兰纳里·奥康纳和她的父亲一样,备受红斑狼疮的痛苦折磨。从幼年时目睹父亲的病痛,到她二十出头从事文学活动的时候开始发病,最后三十九岁就辞别人世,她体验人生的苦难,以写作的方式去理解并在精神上升华它。她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人的罪恶与宗教的救赎一直是她思考与写作的中心。她的小说人物怪诞,情节怪诞,就在那怪诞之中显现“人”的真实,而那真实必定是悲剧性的。可正是这一人生的悲剧引领人通向救赎。在她看来,“死前患病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觉得没有患过病的人失去了上帝的一次恩典”([美]苏珊·巴莱著,秋海译)。小说《永恒的颤栗》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故事讲述文学青年阿斯布瑞·傅克斯患了一种“怯寒”的怪病,预见到自己来日不多,决定回家乡度过剩下的日子。他痛悔自己失败的一生,却在正视死亡、品味苦难时出人意外地经历了一次精神的重生,即“顿悟”。这一时刻成为他生命的转折,让他在苦难中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使苦难成为经历上帝恩典的奇妙契机,苦难因此具有积极的人生意义。
二
正如乔伊斯的斯蒂芬,阿斯布瑞是一个自以为是、自命清高的艺术青年,他像一个遗世独立的哲人一样避开他的家人,追寻自己的艺术之梦。他期望艺术能救自己超越这个功利主义的社会,同时用自己的诗歌和戏剧来唤醒大众。但是“繆斯之神使他失望了”(刘小枫,2001:275),他一事无成,甚至到了衣食无着的地步,却又发现自己患病生活在寒冷的颤栗之中。这种颤栗正是他自身绝望的生活状态的生动写照。他最终成为卡夫卡《诉讼》中孤苦零丁的约瑟夫·K,以及托斯托洛夫斯基笔下《白痴》中处于“瘫痪无力和绝望的状态”(刘小枫,2001:157)的梅斯金,发现自己无力自救。生活的困境迫使他四处追问人生的意义。但佛家的空寂令他不解,以博学著称的耶稣会教士也使他大失所望,身体力行的爱的教育毫无所获,死亡最终也欺骗了他。直到顿悟的时刻他才意识到,象征了他内在自我及意识的“老的生命”事实上无力承担这一重任。当他“等待着新生命的来临”的时候,圣灵即天恩或上帝的救赎像鸟一样降临,使得他对自己和世界的“最后一层幻象仿佛一阵旋风一样从他眼前卷走”,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精神的无助,那声脱口而出的“最后一次无助的抗议”(Flannery O’Connor,1983:329)表达了他对圣灵完全的降服。这一领悟正是苦难对他生命的恩赐,也是作者奥康纳对苦难作出的诠释。在故事中圣灵藉着苦难让他永远清醒地感受到这种生存的“永久的颤栗”。因而,顿悟的时刻直接表明了故事中苦难通向宗教拯救的主题思想。
三
拯救,即“治愈和复原,原意是有病、身心破碎的人得痊愈,在基督教的意义上,这个词的含义是人的救赎,即上帝亲身把人从种种沦落形态的束缚中解救出来,使来自神圣生命的人重返神圣生命,重新活在上帝生命之中”。而人获拯救的前提是“罪感”,也就是“对自然生命的有限性的意识,认识到自然生命的限定和欠然,懂得人凭自己生命无法承负生命的欠缺……”。罪恶感会引起敬畏,“即一种感受到上帝恩典的感情动荡,在这种精神性的颤动之中,罪感中人领悟到自己的知解力远不足以把握世界和上帝”(周国平,1998:149)。阿斯布瑞所经历的顿悟正是这种宗教的“精神性的颤动”,由此而来的新的生命将见证上帝对他的救赎。而这也正是作者对苦难的追问做出的回答,即以宗教救赎来解决意义的缺失与生存的荒诞,重新找回生存的本质。
阿斯布瑞所经历的这一切,都是围绕着他“永久的颤栗”的疾病。病痛让年轻的他开始正视死亡,思考人生的意义。“数周以来,身体的忽冷忽热已把他折磨得筋疲力尽了。他身体里那老的生命已快要枯竭了,他在等待着新的生命的来临”。孤独的日子,让他的精神超越躯体,经历一场灵魂的蜕变,“……阿斯布瑞感到他似乎将要目睹一场辉煌的变形,仿佛那一片平坦的屋脊随时会转变成那位他所不认识的神祗的庙宇中那高耸的塔楼。这一幻觉不久就被打断了……”(Flannery O’Connor,1983:327)。最后,在痛苦的顶点上,“他感到新的一轮的颤栗,它如此的轻柔,如此的特别,就像拂过冰冷海洋的一股涟漪。他的呼吸急促起来,头顶上那只在他童年和患病期间一直注视着他的凶猛的鸟,仿佛马上就要冲下来。阿斯布瑞因寒颤而脸色苍白。最后的一层幻觉旋风一般从他眼前卷走,他看到在他未来的日子里,虚弱而精疲力竭的他将永久地生活在净化人的恐惧当中。他的嘴里发出一声孱弱的呼叫,一次最后的抗议。但圣灵如冰而非火一般,继续地不可遏止地降临下来……”(Flannery O’Connor,1983:329)。上帝藉着苦难完成了对阿斯布瑞的救赎,那阵阵的寒颤就是顿悟的瞬间主人公产生的对自己及自我生存状态的清醒的认识,它在酝酿着一次次更大的情感震撼,直到圣灵像一只鸟一样继续地不可遏制地降临,象征基督的宝血已完成了对他的救赎。她对于阿斯布瑞在顿悟的瞬间所感受到圣灵的降临,使用了一个贯穿全篇的象征——冰。冰暗示寒冷、颤抖,也是人生苦难境况的象征。它在故事中既使人想起主人公的病,又表现了他的生存状态,又是打开宗教救赎的大门的钥匙。
四
主人公阿斯布瑞的这一救赎之路似乎是在用另一种形式回答了基督教神学长久以来的追问:“根除我们的罪为什么一定要痛苦?”被誉为当代“最伟大的牛津人”的著名神学家及作家的C.S.路易斯曾说:“苦难是极其必要的……上帝占据我的心只有48小时,而且这是通过把握其他的一切都拿走才办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上帝不见到我们重生,或者不见到我们重生的希望,苦难就不会停止。”(C.S.路易斯,2006:315)他又进一步把苦难引向拯救,看成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一个非常奇怪的事实……我们的天父在旅途中安排了几座舒适的客栈让我们恢复精力,但是,他不会鼓励我们错把客栈当成家”(C.S.路易斯,2006:305)。
很明显,苦难促使我们脱离这个世界一切罪的缠累,让我们归向上帝,因为上帝是至善,而“人不是中心,上帝不是为了人而存在,人不是为了自己而存在”(C.S.路易斯,2006:318)。
因此,正是人生的苦难引领主人公经历了基督教存在主义哲学家克尔凯各尔所说的“信仰的飞跃”。阿斯布瑞如克尔凯各尔在一封信中所提到的“不幸的年轻人”,“……缺乏一种宗教的经历,要是他有过这种宗教经历,就不会是一个不幸的人,而会在宗教的恐惧与战栗中去领悟一切”(周国平,1998:149)。这是一个宗教的选择,它是突发的,是无法用理性去论证的,是主观的个人听到上帝的呼叫所作出的人生选择。而这一选择无疑是人生的苦难促成的。弗兰纳尔·奥康纳的这一苦难观恰恰印证了基督教对苦难的传统阐释,即困难引领人认识罪恶,归向上帝,领受恩典,完成生命的救赎即完全地向善。
参考文献:
[1]吴富恒,王誉公.美国作家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2]梅特林克.沙漏.文化生活译丛,1992.
[3][美]苏珊·巴莱著.秋海译.弗兰纳里·奥康纳:南方文学的先知.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4]Flannery O’Connor,3 By flannery O’Connor,A signet Book,1983.
[5]C.S.路易斯.从岁首到年终——路易斯经典选粹.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6]刘小枫.拯救与逍遥.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157.
[7]周国平.诗人哲学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149.
关键词: 小说《永久的颤栗》 苦难 颤栗 救赎 顿悟
二十世纪似乎是一个解构和颠覆的时代。工业文明的高度发展将许多精神文明的传统远远地抛在了后面,人变得浮躁与焦虑不安。失去了本质的人只能生活在“精神的荒原”,成为一个“局外人”。可一旦当人们意识到物质文明发展所留下的精神空白时,就开始思索生存问题。而生活中生存与痛苦似乎是相伴相生的。如哲学家叔本华所说:“无聊是最明显的人类苦难的渊源……对于人,死亡是真切的,于是生命的痛苦就更苦……”(梅特林克,1992:90)作为人类灵魂的守望者,作家们更是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以他们的方式寻找答案。
一
美国南方女作家弗兰纳尔·奥康纳是一个以“关注人的精神生活而著称”(吴富恒、王誉公,1990:845)的小说家。在短暂的一生中她有很长一段时间与病痛为伴。弗兰纳里·奥康纳和她的父亲一样,备受红斑狼疮的痛苦折磨。从幼年时目睹父亲的病痛,到她二十出头从事文学活动的时候开始发病,最后三十九岁就辞别人世,她体验人生的苦难,以写作的方式去理解并在精神上升华它。她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人的罪恶与宗教的救赎一直是她思考与写作的中心。她的小说人物怪诞,情节怪诞,就在那怪诞之中显现“人”的真实,而那真实必定是悲剧性的。可正是这一人生的悲剧引领人通向救赎。在她看来,“死前患病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觉得没有患过病的人失去了上帝的一次恩典”([美]苏珊·巴莱著,秋海译)。小说《永恒的颤栗》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故事讲述文学青年阿斯布瑞·傅克斯患了一种“怯寒”的怪病,预见到自己来日不多,决定回家乡度过剩下的日子。他痛悔自己失败的一生,却在正视死亡、品味苦难时出人意外地经历了一次精神的重生,即“顿悟”。这一时刻成为他生命的转折,让他在苦难中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使苦难成为经历上帝恩典的奇妙契机,苦难因此具有积极的人生意义。
二
正如乔伊斯的斯蒂芬,阿斯布瑞是一个自以为是、自命清高的艺术青年,他像一个遗世独立的哲人一样避开他的家人,追寻自己的艺术之梦。他期望艺术能救自己超越这个功利主义的社会,同时用自己的诗歌和戏剧来唤醒大众。但是“繆斯之神使他失望了”(刘小枫,2001:275),他一事无成,甚至到了衣食无着的地步,却又发现自己患病生活在寒冷的颤栗之中。这种颤栗正是他自身绝望的生活状态的生动写照。他最终成为卡夫卡《诉讼》中孤苦零丁的约瑟夫·K,以及托斯托洛夫斯基笔下《白痴》中处于“瘫痪无力和绝望的状态”(刘小枫,2001:157)的梅斯金,发现自己无力自救。生活的困境迫使他四处追问人生的意义。但佛家的空寂令他不解,以博学著称的耶稣会教士也使他大失所望,身体力行的爱的教育毫无所获,死亡最终也欺骗了他。直到顿悟的时刻他才意识到,象征了他内在自我及意识的“老的生命”事实上无力承担这一重任。当他“等待着新生命的来临”的时候,圣灵即天恩或上帝的救赎像鸟一样降临,使得他对自己和世界的“最后一层幻象仿佛一阵旋风一样从他眼前卷走”,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精神的无助,那声脱口而出的“最后一次无助的抗议”(Flannery O’Connor,1983:329)表达了他对圣灵完全的降服。这一领悟正是苦难对他生命的恩赐,也是作者奥康纳对苦难作出的诠释。在故事中圣灵藉着苦难让他永远清醒地感受到这种生存的“永久的颤栗”。因而,顿悟的时刻直接表明了故事中苦难通向宗教拯救的主题思想。
三
拯救,即“治愈和复原,原意是有病、身心破碎的人得痊愈,在基督教的意义上,这个词的含义是人的救赎,即上帝亲身把人从种种沦落形态的束缚中解救出来,使来自神圣生命的人重返神圣生命,重新活在上帝生命之中”。而人获拯救的前提是“罪感”,也就是“对自然生命的有限性的意识,认识到自然生命的限定和欠然,懂得人凭自己生命无法承负生命的欠缺……”。罪恶感会引起敬畏,“即一种感受到上帝恩典的感情动荡,在这种精神性的颤动之中,罪感中人领悟到自己的知解力远不足以把握世界和上帝”(周国平,1998:149)。阿斯布瑞所经历的顿悟正是这种宗教的“精神性的颤动”,由此而来的新的生命将见证上帝对他的救赎。而这也正是作者对苦难的追问做出的回答,即以宗教救赎来解决意义的缺失与生存的荒诞,重新找回生存的本质。
阿斯布瑞所经历的这一切,都是围绕着他“永久的颤栗”的疾病。病痛让年轻的他开始正视死亡,思考人生的意义。“数周以来,身体的忽冷忽热已把他折磨得筋疲力尽了。他身体里那老的生命已快要枯竭了,他在等待着新的生命的来临”。孤独的日子,让他的精神超越躯体,经历一场灵魂的蜕变,“……阿斯布瑞感到他似乎将要目睹一场辉煌的变形,仿佛那一片平坦的屋脊随时会转变成那位他所不认识的神祗的庙宇中那高耸的塔楼。这一幻觉不久就被打断了……”(Flannery O’Connor,1983:327)。最后,在痛苦的顶点上,“他感到新的一轮的颤栗,它如此的轻柔,如此的特别,就像拂过冰冷海洋的一股涟漪。他的呼吸急促起来,头顶上那只在他童年和患病期间一直注视着他的凶猛的鸟,仿佛马上就要冲下来。阿斯布瑞因寒颤而脸色苍白。最后的一层幻觉旋风一般从他眼前卷走,他看到在他未来的日子里,虚弱而精疲力竭的他将永久地生活在净化人的恐惧当中。他的嘴里发出一声孱弱的呼叫,一次最后的抗议。但圣灵如冰而非火一般,继续地不可遏止地降临下来……”(Flannery O’Connor,1983:329)。上帝藉着苦难完成了对阿斯布瑞的救赎,那阵阵的寒颤就是顿悟的瞬间主人公产生的对自己及自我生存状态的清醒的认识,它在酝酿着一次次更大的情感震撼,直到圣灵像一只鸟一样继续地不可遏制地降临,象征基督的宝血已完成了对他的救赎。她对于阿斯布瑞在顿悟的瞬间所感受到圣灵的降临,使用了一个贯穿全篇的象征——冰。冰暗示寒冷、颤抖,也是人生苦难境况的象征。它在故事中既使人想起主人公的病,又表现了他的生存状态,又是打开宗教救赎的大门的钥匙。
四
主人公阿斯布瑞的这一救赎之路似乎是在用另一种形式回答了基督教神学长久以来的追问:“根除我们的罪为什么一定要痛苦?”被誉为当代“最伟大的牛津人”的著名神学家及作家的C.S.路易斯曾说:“苦难是极其必要的……上帝占据我的心只有48小时,而且这是通过把握其他的一切都拿走才办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上帝不见到我们重生,或者不见到我们重生的希望,苦难就不会停止。”(C.S.路易斯,2006:315)他又进一步把苦难引向拯救,看成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一个非常奇怪的事实……我们的天父在旅途中安排了几座舒适的客栈让我们恢复精力,但是,他不会鼓励我们错把客栈当成家”(C.S.路易斯,2006:305)。
很明显,苦难促使我们脱离这个世界一切罪的缠累,让我们归向上帝,因为上帝是至善,而“人不是中心,上帝不是为了人而存在,人不是为了自己而存在”(C.S.路易斯,2006:318)。
因此,正是人生的苦难引领主人公经历了基督教存在主义哲学家克尔凯各尔所说的“信仰的飞跃”。阿斯布瑞如克尔凯各尔在一封信中所提到的“不幸的年轻人”,“……缺乏一种宗教的经历,要是他有过这种宗教经历,就不会是一个不幸的人,而会在宗教的恐惧与战栗中去领悟一切”(周国平,1998:149)。这是一个宗教的选择,它是突发的,是无法用理性去论证的,是主观的个人听到上帝的呼叫所作出的人生选择。而这一选择无疑是人生的苦难促成的。弗兰纳尔·奥康纳的这一苦难观恰恰印证了基督教对苦难的传统阐释,即困难引领人认识罪恶,归向上帝,领受恩典,完成生命的救赎即完全地向善。
参考文献:
[1]吴富恒,王誉公.美国作家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
[2]梅特林克.沙漏.文化生活译丛,1992.
[3][美]苏珊·巴莱著.秋海译.弗兰纳里·奥康纳:南方文学的先知.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4]Flannery O’Connor,3 By flannery O’Connor,A signet Book,1983.
[5]C.S.路易斯.从岁首到年终——路易斯经典选粹.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6]刘小枫.拯救与逍遥.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157.
[7]周国平.诗人哲学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