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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地方政府在以主体税种为核心着力培植财源背景下,如何“抓大不放小”挖潜小税种,使其成为税收新的增长点,值得深入研究。本文比较了浙江与江苏小税种收入情况,分析了两省小税种收入差距成因,如房地产市场因素,外资经济因素,固定资产投资因素,城镇扩张因素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浙江挖潜小税种的对策建议,一是转观念谋大局,树立“小税种、大财源”理念;二是务实小税种增收经济基础;三是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和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四是拓思路实举措,提高地方小税种征管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