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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工业仍然处于吸引投资的发展阶段,中国的电力监管既要有利于吸引投资,又要兼顾效率.作者在评价两种典型的监管模式(ROR和RPI-X)的基础上,提出了利润上限监管模式.从监管模式选择、投资监管、电价水平、uplift取值、电厂激励、政府审批电价到辅助服务定价,利润上限监管模式提供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可供电力市场监管的决策者和设计者参考.